林业经济向林下经济的转移分析
2021-12-02张海峰
广东蚕业 2021年5期
张海峰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麦草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甘肃天水 741020)
林下经济作为林业经济的拓展延伸,摒弃了林业经济单一化的经营模式,将畜牧业、养殖业、种植业以及能源开发等多种经营活动纳入经营模式之中,打破了林业经济周期性的限制,不仅有效提高了林业的产值,还有效维护了生态系统。对此,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林业经济向林下经济的转移进行分析,旨在通过明晰林业经济转移的价值,为林业经济向林下经济的转移提供思想保障,再立足于林下经济向林下经济转移的影响因素与所遇问题,对其优化提出相关意见,以推动林业经济的优化转型,为林业资源的持续发展提供推动力。
1 林业经济向林下经济转移的价值
林下经济主要是指以林地生态为基准所展开的植物能源开发、农林牧、养殖、种植、生态、空气等多项目复合发展的经营模式,对林业附加值的增加和经济周期的缩短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林下经济的落实与发展需以国有林场为主体,才有利于林下经济价值的最大限度发挥。整体而言,以国有林场为核心的林下经济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现统筹经营。林下经济侧重于通过改变森林结构、以优化林地利用的方式,保护林业生态,实现林业资源的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林下经济难以适应点状的发展模式,其整体布局结构的分化需要进行整体性的设计与应用,因此,其需要通过国有林业的支撑与引导,进而达到推动林场规划合理性的提升,实现林业的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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