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经济时代下的工艺美术转型创新之思考
2021-12-02崔研因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崔研因
“文化创意”是进入新世纪之后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产业。一般认为,其概念起源于20 世纪90 年代的英国,以1998 年颁布的《创意产业纲领文件》为标志。[1]不久也在中国强势登场,成为各界热议与追捧的话题。从“中国知网”统计的发文趋势来看,可以分为3 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5 年之前,每年以“文化创意”为主题的论文皆不足百篇,且增长速度缓慢。第二阶段是2006 年到2011 年。2006 年开始爆发,一跃达到360 多篇,此后发文数量逐年以数百篇的速度攀升。第三阶段是2012 年到本文写作之前的2020 年,发文数量基本年年稳定在3000 篇以上,最少的2018 年为2930 多篇,最多的2019 年为3580 多篇。阶段划分中牵涉的两个节点,恰好可以对应两份重量级文件的颁布时间。2006 年,国务院制订《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首次在国家级文件中出现“文化创意”一词。2012 年,国家统计局修订《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在第一部分“文化产品的生产”中正式列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别。这些文件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起到了强大的催生和推动作用。
工艺美术是一个古老的行业,其理论也是源远流长。当文化创意时代来临之时,工艺美术因自身属性的缘故也与其发生了密切的关系。英国《创意产业纲领文件》中工艺美术(Crafts)业包含在文化创意产业的13 个行业之内。《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将工艺美术企业归入文化创意企业范畴。《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中虽然把“工艺美术品的生产”跟“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并列,但是鉴于工艺美术与设计之间长期的历史渊源,就算在最严格的区分标准之下,也必然会与文化创意产生大量交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