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肝衰竭,竟因吃保健品所致
2021-12-01于康
家庭医药 2021年15期
关键词:营养
在浙江,有一位陈先生今年53岁,为了提高身体素质,他不久前开始服用一款进口的复合维生素营养补充品。起初,他按照说明书,一天吃1颗,一个多星期后,觉得身体没什么改善,于是加大剂量,从原先的一天1颗,加到一天8颗。
没想到,不久他就出现乏力、胃口不好、小便发黄、皮肤发黄等现象,去医院就诊后被查出肝功能严重下降,已经到了肝衰竭的程度。一一排除病因后,医生最终锁定“元凶”——进口的复合维生素。所幸,停服药物,又经对症治疗后,他逐渐恢复了健康。
很多人认为保健品多多益善,有病治病,没病强身,但这是错误的观点。介绍这个问题之前,先和朋友们明确一下保健品的概念。现行《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中有清晰的规定: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从定义中可以看出,保健品有以下3个特征:
其一,保健品是食品不是药,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
其二,保健品具有针对性、适用于特定人群,它不同于一般产品,不能取代正常膳食摄入,不能满足人体各类营养素的需求;
其三,保健品的作用和目的主要是调节机体功能。
保健品是一种特殊食品。即使再好的食物也不是多多益善,何况保健品。人体对营养素的需求都有一个最高接受能力,过量可能会由于身体无法吸收而随排泄物排出,造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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