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时代,“谁伤谁有理”行不通了
2021-12-01杨子
金秋 2021年17期
※文/杨子
“谁受伤谁有理”,一直是善良人同情、照顾伤者、处理矛盾纠纷的思维模式。而多年实践表明,“谁受伤谁有理”会使法治和规则变得模糊,也容易形成导向错误。对此,结合民法典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强调司法明确导向、明辨是非的引领作用,强化公民的法治规则与公序良俗意识。这表明民法典时代,“谁伤谁有理”不灵了,也必将更加有力地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朋友聚餐酒后身死,共饮者未必担责
[案例]2019年11月30日傍晚,马世秋应邀参加朋友聚餐,一起喝酒至夜间11时许方散去。半个小时后,饭店老板陈某发现马世秋倒在其汽车旁边的地上,便与他人一起将马世秋扶上车。直到饭店老板陈某关店准备回家时,见马世秋依然在车内,因害怕承担责任报警。公安民警到达后发现马世秋已在车内死亡。经鉴定,马世秋(有肥胖症)死亡原因系酒精诱发心肺功能衰竭。事后,马世秋的父母将与马世秋同桌吃饭的朋友及饭店老板9人告上法庭。法院查明监控视频显示,马世秋等共同饮酒者离开陈某的饭店时,马世秋饮酒后意识清醒,在饭店内外与多人交谈,直至1个多小时后才到自己的车内。此种情形下,要求共同饮酒者对两小时后才显露醉酒状态的马世秋承担照顾、护送和救助义务,明显有悖社会常情。饭店老板陈某也对马世秋已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并无过错。……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