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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

2021-12-01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农业 2021年9期
关键词:主体农业服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呈快速发展之势,尤其是后者,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截至2020年底,全省注册家庭农场达到4.9万家,累计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498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376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5472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1.5万家,县级以上示范社达1.08万多家,其中国家示范社396家、省级示范社1388家;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达到3万余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结合河北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2021—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规划》)。《实施规划》提出,按照“四个一”(一套培育计划、一套规范机制、一套服务体系、一套支持政策)的路径,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和发展模式探索,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融合,依法保障和维护农民权益,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家庭农场达到7万家,省级示范农场达到1500家;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省级示范社达到1600家,规范提升试点合作社1000家。

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

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村承包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地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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