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璞归真:中国常态环境史研究刍议
2021-12-01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青岛大学历史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自环境史诞生以来,探究环境史理论者,大都对环境史中“环境”的意蕴进行过思考。向国内大力介绍环境史的世界史学者,如侯文蕙[1-3]、包茂红[4]、梅雪芹[5-6]、高国荣[7]等人,大都从环境史的定义、研究方法、价值取向等方面切入剖析环境问题。而中国史学者,如刘翠溶[8]、李根蟠[9]、王利华[10-11]、景爱[12-13]、侯甬坚[14]、钞晓鸿[15-16]、蓝勇[17]等人,在探究中国环境史研究思路与方法时,也往往从上述几个方面关照环境问题。相关成果极大地拓展了环境史研究的疆域,也加深了人们对“环境”内涵的认识。不过,以上研究多着眼于“变态环境”,除笔者曾撰文从“变态”与“常态”两种状态的角度思考过环境问题外[18],尚无人对“常态环境”有过探讨。笔者不揣浅陋,进一步思考相关问题,以求教于方家。
一、常态环境与变态环境
就环境的存在状态来看,环境史所探究之环境,或者说与人类彼此因应之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大致分两种,一为常态环境,一为变态环境。美国学者沃斯特和休斯都将环境史的研究主题划分成三大类:环境因素对人类历史的影响,人类行为造成的环境变化以及该变化对人类的反作用,环境思想史[19]。他们虽没有对环境的状态作出界定,但划定的第一大类主题更接近于常态环境,而第二大类主题则比较契合变态环境。
笔者以为,常态环境是指在较长时间内稳定存在的环境状况,虽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但变化幅度相对较小,不易为人所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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