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大数据的电视节目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2021-11-30庞雪芮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宋 凯,庞雪芮
(1.中国传媒大学 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24;2.中国传媒大学 互联网信息研究院,北京 100024)
电视节目评价体系自20世纪90年代初见雏形,其力图通过科学的评估,改进传播效果,提高传播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有效性,体现电视机构的社会功能和价值诉求[1]。互联网背景下,由于新媒体冲击和传统电视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巨大市场压力下,各种忽视社会效益、盲目追求收视率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污染样本户事件,节目的同质化和低俗化趋向抬头[2]。因此,构建一套适用于当下时代的电视节目评价体系是电视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缘于此,本文欲在现有评价体系基础上,结合网络用户大数据,构建新的电视节目评价体系,以期助力电视事业之发展。
一 大数据技术与电视节目评价体系之相容性
互联网时代,电视节目普遍以台网联动为播放方式,即节目在电视台和网络中同时播放,这使得用户在网络中观看节目会产生更多的行为数据。这些数据与以往单纯从线下观看中收集的数据相比,其更为多元,更适合作为评价体系的参考。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网络用户大数据与电视节目评价体系的相容性。
(一)受众侧:消费行为逐渐向线上转移
来自电视节目受众群体直接或间接的反馈,是节目内容制作与节目评价的关键影响因素。电视节目内容制作和传播的对象就是观众,观众的选择和消费行为也会直接影响电视节目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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