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
2021-11-30
新农村(浙江) 2021年4期
最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摘编如下。
1.总体要求
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根基,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稳定在300亿斤、1 500万亩和120亿斤以上。
2.主要任务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做到四个禁止: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坚决制止破坏耕地耕作条件的行为。防止无序利用其他耕地种植花卉苗木、水果茶叶等作物和挖塘养殖。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鱼、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的,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2)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类型、面积、分布,全面掌握真实现状,登记造册,上图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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