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建设与生态保护评价探析
2021-11-30胡其涛
新疆有色金属 2021年5期
胡其涛
(贵州一零九地矿工程有限公司 黔西南州 562400)
0 前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绿色矿业发展,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施;鼓励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建设“人-企业-环境”自然和谐,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矿区,处理好资源开发—循环转化—环保绿色的关系,有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高质量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1 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
1.1 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
据贵州省有关要求,截止2025 年底全省绿色矿山达标率100%。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
(2)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保“三同时”验收;
(3)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三同时”验收;
(4)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使用林地批准和同意书;
(6)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7)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矿山设计开采年限不少于5 年,正常开采满1年以上;
(9)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2年内没有被国土、环保、公安、安监、水利、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记录;
(10)无因矿山企业主观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纠纷。
绿色矿山建设符合“五化”要求(6 大项23 小项指标):即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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