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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联盟的实践探索

2021-11-29王文龙李燕萍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1年10期
关键词:民营企业

王文龙 李燕萍

摘 要: 近年来,因部分国内企业缺乏合规经营意识及合规风险防控能力,导致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急剧增加。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民营经济发达、企业合规建设需求大的实际,从源头治理的角度牵头辖区25家单位成立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联盟,构建“合规体检+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合规人才培训+专家论坛+法治教育”五位一体服务格局,并注重解决合规报告的运用、保密原则的落实、第三方组织独立性的保障、行业合规指引内容的确定等问题。在实践中,将进一步探索完善企业合规人才培养机制、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等,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关键词:民营企业 合规建设 合规体检 涉案企业刑事合规

当前,民营企业合规建设不仅是推动民营企业内部结构优化、实现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更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一、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联盟成立的背景

(一)企业合规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民营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当前世界经济低迷,贸易保护主义上升,部分国内企业缺乏合规经营意识及合规风险防控能力,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急剧增加,愈发严厉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成为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对外贸易中,我国部分企业因涉嫌环境污染、商业贿赂、知识产权侵权、金融欺诈等违法犯罪,致使其在参与全球竞争、实现国际化发展中受到制约和阻碍。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一部分民营企业经营比较粗放,热衷于铺摊子、上规模,负债过高,在环保、社保、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稳健甚至不合规合法的问题,在加强监管执法的背景下必然会面临很大压力”[1]。其实,“合规”[2]一词并非我国本土制造,而是来源于国外的舶来品。目前,国内有多名学者针对企业合规建设和企业合规不起诉等课题进行研究。陈瑞华教授认为,合规是一种公司治理方式,是企业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进行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同时,所进行的一种风险防控机制。[3]开展企业合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公平公开竞争,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并促进形成遵纪守法、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制度的本土化需要一定的发展历程,企业合规制度与我国现有法律体系融合的法理基础尚付阙如,如何增强企业合规风险防控能力、引导企业制定有效合规计划等难题凸显。企业合规建设需要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企业内部治理有机衔接。目前,建立企业合规机制正成为对违法犯罪企业进行行政监管激励和刑事激励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重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积极组建合规专业团队,设立企业合规师岗位等。

(二)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联盟成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的多为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与二者相比,占我国经济主体较大份额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地方企业的合规意识较差,存在一定的犯罪隐患。[4]中小企业普遍成立时间短、自有资产少、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而且资信水平较低,多存在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的情况,具有开展合规建设的必要性。而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则需以合规制度制定、风险识别与应对、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为评价项目,逐步实现企业现代管理制度的完善。但中小企业在创办初期多以生存和发展为首要目标,尚无动力、精力和成本去构建此项制度,对合规建设团队普遍存在“用不起”“不敢用”的情况,难以开展比较系统的内在法律风险筛查,较难对风险隐患实现自我发现、自我调查、自我预防。一旦出现合规风险问题而应对不妥,可能导致自身破产、倒闭,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的负面效应。

晋江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民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大、占比高,绝大多数处于转型升级期。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晋江做优做大产业集群、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为企业提供合规建设服务,促进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无疑是将“亲清护企”落到了实处。

基于行政、司法部门同样具有在职能范围内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和要求,为推动企业源头治理、实现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转变,多部门联合组建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联盟,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工作,则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由此,2021年,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晋江市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制定《关于成立晋江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联盟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联盟实施方案》),牵头晋江市法院、发改局、公安局、青商会、泉州市律师协会等25家单位成立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着力探索助力企业合规建设的本土路径。

二、联盟运行模式、工作内容及相关配套措施

(一)联盟运行模式

联盟遵循依法有序、公开公正、平等保护、标本兼治的原则,构建“合规体检+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合规人才培训+专家论坛+法治教育”五位一体服务格局。联盟在晋江市院设立合规建设服务委员会,由晋江市院牵头开展各项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晋江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和安排联盟工作。联盟下设1个专业咨询委员会、3个部门以及10个工作组。[5]各联盟单位根据联盟主旨、原则、实施方案及各自职责范围,参与责任项目,围绕重点,密切协作配合,开展一系列企业合规服务。

(二) 联盟主要工作内容

1.合规体检。联盟单位依托历年来晋江辖区内涉企案件大数据,结合企业需求,为企业确定体检项目,遵循企业自愿、企业便利、保守企业秘密原则,为企业提供财务合规、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16个体检项目。企业根据需求自主选择项目后,由相应项目工作组上门为企业开展合规体检,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专家会诊等方式形成体检报告,帮助企业发现和分析存在的制度管理漏洞和法律风险,并提出防范对策建议。之后,对企业后续合规建设情况进行回访、评估。体检报告以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合规指引为依据,以保证体检报告的专业性及科学性。体检报告在体检结束后封存归档。企业通过合规体检可以建立相对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一是对存在的经营风险进行防范,改进商业模式;二是加大对企业内部违法犯罪行为的甄别、預防;三是通过合规整改等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制度隐患。参与合规体检企业可享受联盟承诺的科技项目报批、进出口企业管理评级、工时补贴等惠企政策。截至2021年7月,联盟已对6家民营企业完成合规体检,共提出97条合规管理建议。

2.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工作。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工作是联盟五项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由晋江市院牵头负责,晋江市公安局、法院派员配合。其中,晋江市院作为第二批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特点,制定出台《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涉企案件刑事合规办理规程(试行)》,从案件适用范围、具體实施程序、第三方监管、企业合规整改的权利与义务、整改后的处理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截至2021年7月,晋江市院已对3件涉企刑事案件开展合规整改工作,对其中1件涉企案件中的2家涉罪企业完成公开听证程序,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晋江市院在办理刘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中,发现某物流公司存在帮助运输假冒香烟行为,遂协同晋江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泉州海关驻晋江办事处等单位,召开物流行业合规建设座谈会,通报2018-2020年度晋江市物流行业涉刑事案件情况,研究制定《晋江市物流行业合规建设指引(试行)》《晋江市物流行业业务流程合规建设操作细则》,推动物流行业全面有序开展合规建设。

3.合规人才培训和专家论坛。联盟通过协助企业制定合规人才培养计划,推动企业培养合规专业人才,组建合规建设团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夯实人才基础,目前已开展广告宣传、信贷合规等专题合规人才培训3次。同时,联盟计划不定期举办合规建设论坛,邀请各行业专家为相关联盟单位或有需求的企业授课,为企业合规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专业指导,并已于2021年4月30日举办首场知识产权合规建设论坛。

4.法治教育。联盟以泉州(晋江)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6]为平台,依托联盟单位法治宣讲团开展法治宣讲。2021年,晋江市院因应企业合规法治教育需要,升级非公法治教育基地,设置常驻办公室,配备3名专业普法专员,提供“24小时参观预约+8小时现场讲解”服务,不定期开展“助力民营企业合规建设”“知识产权专题法律知识”等系列讲座,旨在把基地办成开放性法治宣传阵地。2021年4-7月,泉州(晋江)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已接待企业人员及社会各界学习培训23场,近800人次。

(三) 联盟开展合规建设服务的相关配套措施

1.打造企业合规建设服务中心。联盟在泉州(晋江)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内打造晋江市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线下预约、线上体检、面对面咨询等服务,让企业更全面、深入、直观地了解企业合规建设工作,该服务中心已于2021年4月22日正式启用。

2.制定行业合规指引。晋江市院依托行业协会,联合联盟相关成员单位制定行业合规指引,为企业合规建设提供行业范式,提高合规建设的普及率。

3.研发企业法律风险自检系统。晋江市院联合长春市把手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企业法律风险自检系统,为更多的企业提供线上自检服务,企业可自查常见的法律风险点,自动生成风险清单、风险预发提示、风险防控建议和行动指引。该系统已于2021年4月22日正式上线。目前,“企业法律风险自检合格”已被纳入晋江市平安企业建设考评加分项目。

三、相关问题探析

(一)关于合规体检报告的运用

企业自主合规体检旨在督促民营企业建立合规体系,识别、防范与应对违规风险,或者在发现违法风险之后,能够通过制度运转有效阻止企业发生违法行为。体检报告的价值在于其预防、警示功能,而非证据功能。因此,联盟出具的合规体检报告不会成为企业在相关领域发生违法犯罪情况的背书。然而,一旦发生联盟出具体检报告后,企业却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企业合规体检的自动性则转变为被动性。司法机关发现相关涉案线索,要回溯查找原因,重新审查企业提供材料是否有缺漏、伪造现象,依法审慎办案。一旦企业涉嫌违法犯罪,企业合规建设的关注重点就转变为刑法特殊预防目的的实现,以及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实践。

(二)关于“保密原则”的落实与例外

《联盟实施方案》规定,为了提升企业参与的主动性,有必要规定对合规体检中获取的企业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和体检结论进行保密。但是检察机关协同联盟成员单位开展合规建设服务过程中,如果发现民营企业涉嫌犯罪,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这是检察机关依法打击犯罪、开展法律监督的职责所在,并不违背联盟设立的为企业保守秘密的基本原则。

(三)关于保障第三方组织独立性问题

为了避免企业直接向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员支付费用可能导致的利益关联隐患,联盟探索由晋江市“平安行公益慈善基金会”承担体制外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员合理差旅费用和误工补贴,而体制内人员则按照单位外出公务活动处理,由派出单位依照相关财务制度支付交通费和伙食费,以保证其工作的积极性和独立性。同时,明确体制外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人员及所在事务所应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1年内不得担任企业顾问或以其他形式与企业存在经济往来、产生利益牵连,且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期间应保守企业相应的秘密。

(四)关于确定行业合规指引内容的问题

联盟单位可依托行业协会,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制定行业合规指引、行业业务流程合规建设操作细则,为企业合规建设提供行业范式,提高合规建设的普及率。合规指引应兼顾行政监管合规与刑事合规,需具备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合规风险防范机制,包括合规风险预警、合规风险调查、合规培训等。二是合规整改体系性机制,包括企业应对、实质性补救措施、违规调查、惩戒、合规整改有效性评估等机制。三是完善的线索举报渠道。

四、完善建议

目前,在合规建设服务工作中,联盟单位人员尚满足不了众多企业的合规需求,需积极引导更多的单位、组织、团队及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人才参与进来,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合规建设服务。同时,要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合规政策、法律、税务、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以不断提升联盟单位人员履职能力。

在未来发展问题上,联盟要进一步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互通,发挥各部门和区域协作优势,推动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促进合规建设服务出成效有亮点。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切实将合规建设服务做优做实。联盟在日常工作中,除了要坚持规范有序、依法依规,不插手企业内部事务外,还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合规人才培养机制、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等,推动联盟工作向纵深发展,并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合规建设服务“晋江经验”。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多举措、多层次、多方面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机制运行和监督中来,让这项机制更加成熟、实践更加丰富、效果更加突出。

检察机关参与联盟工作要坚持先行先试与稳慎探索相结合,找准角色定位,把握服务尺度,要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框架内做到不越权越位,不背离主责主业,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要积极向上级推介和汇报,争取上级对联盟的指导和支持,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继续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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