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为人知的诺贝尔奖
2021-11-29朱安远
世界科学 2021年11期
朱安远

诺贝尔奖创始人:阿尔弗雷德·诺贝尔

诺贝尔奖奖章正面
诺贝尔奖颁奖概况
举世瞩目的诺贝尔奖现由物理学奖(PH)、化学奖(CH)、生理学或医学奖(PM)、文学奖(LI)、和平奖(PE)与经济学奖(ES)6个奖项组成,前5个奖项根据阿尔弗雷德·诺贝尔(Alfred Bernhard Nobel,1833.10.21—1896.12.10)1895年的最终版遗嘱创设,始颁于19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是瑞典国家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学奖之俗称,1968年瑞典国家银行成立300周年时,由该行捐资增设,1969年首次颁奖。它身世特殊,现是唯一获诺贝尔基金会官方认可的“非诺贝尔奖”。诺贝尔物理学奖、化学奖以及生理学或医学奖组成诺贝尔自然科学奖,再加上诺贝尔经济学奖则组成诺贝尔科学奖。
根据《诺贝尔基金会章程》中的有关规定,诺奖颁奖规则现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禁止向已知亡者追授诺奖(始于1974年)。此前亡者若被追授诺奖,其诺奖奖金、金质奖章和奖状可由其法定继承人代为领取并处置。
(二)每项诺奖每五年(含延后一年颁奖情况)需至少颁奖一次,即不得连续超过五年不颁奖。
(三)同一奖项最多只能奖赏两种不同的贡献,分享者不得超过三人。
(四)可延后一年颁奖。
(五)在颁奖实践中,只有和平奖曾颁授给组织机构或社团(简称组织机构),其他各奖项只授予个人。实际上,其他诺奖奖项颁授给组织机构并不存在法律法规方面的障碍,不把诺贝尔科学奖授予组织机构只是潜规则而已。
(六)每年实发奖金总额不得少于当年可支配奖金的60%(现为67.5%)。
尽管这些颁奖规则在诺贝尔遗嘱中并未涉及,但倘若有违,就有可能直接威胁到诺贝尔基金会的生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