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现实困境及提升策略
2021-11-29王嵘蓉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王嵘蓉
(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2013年教育部联合司法部曾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刻认识整体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上,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多次强调要重视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养。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随即,教育部在北京大学召开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学生法治教育座谈会,进一步提出“要切实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由此可见,当前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问题已然成为各个高校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事实上,大学生法律素养作为一种通过后天长期努力而习得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等方面的综合能力,[1]相较于法律素质而言,更多体现的是一个人后天对法律知识习得的能力,属于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这也就要求高校必须以系统化、多元化、实效化、协同化的方式来培育大学生法律素养,让法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唯此方可促进大学生法律知识习得的动态发展。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大学生犯罪率仍然居高不下,无论是“大学生犯罪新生最多”,[2]还是“网络化犯罪倾向明显”,[3]或是“大学生暴力犯罪多发”,[4]类似的相关新闻报道日益增多,其存在的社会问题也日渐凸显。加强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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