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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韩国有关修改食品标准与规范的通报》的评议

2021-11-29

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 2021年1期

WTO/TBT-SPS国家咨询中心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关于请对韩国有关修改食品标准与规范的通报提交官方评议意见的函》(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函〔2020〕403号)收悉。该通报(G/SPS/N/KOR/698)的主要内容为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拟定食品标准与规范修改案。其中与水产品相关的内容是修订鱼油中铅的限量值<0.1 mg/kg,鱼油中无机砷的限量值<0.1 mg/kg。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通报进行了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对外评议意见

我方可以接受韩国通报中与水产品相关的内容。具体理由:通报中规定的鱼油中铅的限量值与中国一致;无机砷限量(<0.1 mg/kg)虽然与中国规定的总砷限量(<0.1 mg/kg)不一致,但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相关规定一致。

二、对内措施建议

(一)CAC规定鱼油中无机砷的MRL,而中国规定总砷的MRL,韩国通报也拟规定鱼油中无机砷的MRL,根据协调一致的原则,建议相关部门应及早进行相关研究,探讨适宜的限量标准。

(二)韩国与中国的鱼油贸易是以中国出口到韩国为主,为适应韩国新措施的实施,我们应有所准备,对出口企业提出预警,及早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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