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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我国小麦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的改革发展与成效

2021-11-29张笑晴

中国种业 2021年12期

张笑晴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北京 100125)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根本,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一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作出种子是粮食生产的要害、要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的战略部署。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国家小麦试验积极根据新形势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满足了农业生产发展需求,“十三五”期间,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

1 我国小麦品种试验审定制定的发展历程

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是鉴定新育成品种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性、品质等的重要依据,是品种审定的主要支撑。小麦是我国三大主粮作物之一,历年种植面积为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2%~30%和粮食作物总面积的20%~27%,分布遍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自1950 年开始,我国相继开展了小麦、水稻等作物的品种区域试验,小麦区域试验审定主要经历了筹备建立(1949-1978 年)、恢复发展(1978-2000 年)、依法管理(2000-2011 年)和改革发展(2011 年至今)4 个阶段[1]。

20 世纪50 年代初,由于忽视品种的区域适应性,越区种植推广,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2]。1954 年全国种子工作会议提出了区域试验的重要性,要进行区域性审定。各有关单位开始陆续开展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1956 年农业部牵头组织全国性的品种联合试验,随后,省级区域试验也随之展开。至此,国家、省两级试验审定制度初步建立。由于受到“文革”影响,在1966-1978 年之间,小麦的区域试验审定工作基本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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