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成效、困境及建议
2021-11-29郭亚飞
农业工程 2021年1期
路 敏,郭亚飞
(1.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陕西 西安 712046; 2.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 西安 710054)
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都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5月原农业部、中农办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决定在全国29个县(市、区)进行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改革试点[1]。作为试点之一,西安市高陵区通过3年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改革模式。截止到2018年年底,全国已有129个县(市、区)进行了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试点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成共识。鉴于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进入深化期、加速期与创新期,面临着新任务与新要求,亟需总结前期实践的经验教训,明确改革推进面临的困境与挑战,为各级政府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1 改革基础
1.1 高陵区基本情况
高陵区隶属于西安市,地处关中平原腹地,是“泾渭分明”自然景观所在地。全区辖5镇3街办2个管委会,88个行政村,总人口34.01万,其中农业户口17.18万。2015年,高陵区将农业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相继实施了农村土地流转、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和户籍一元化等系列改革,于2017年底全面完成所有行政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1.2 各项基础条件
1.2.1经济基础
近年来,高陵区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有40%的农村从传统农村变成了城中村、园中村,农民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p>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