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记者在新闻采访中的能力
2021-11-28王强
魅力中国 2021年7期
王强
(根河市金河广播电视中心,内蒙古 呼伦贝尔 021000)
要研究新闻采访,首先必须对它的性质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不同角度、有许多种说法。新闻采访中的所有问题,都同这个基本问题密切相关;任何新闻采访理论的正确与否,都将在这个最基本的标准面前受到检验。
那么,记者采访--种特殊的访谈研究,它的基本方式是什么呢?
一、记者——社会活动家
(一)社会活动区别于纯私人的活动,又常常采取个人交往的方式,交朋友、谈恋爱、家庭生活等等,完全是私人的事情,这些都不能称为社会活动。记者采访:虽然也常常采取交朋友、与人交谈这种方式,但它是社会活动。因为前者,仅仅代表个人、为个人而活动;活动的结果也只影响到他个人至多包括他的家庭。后者则不同了,记者代表的决非仅仅是他个人,他直接的代表着他所在的新闻单位,更进一步,他代表着一定的阶级或社会集团,采访对象所代表的也不仅仅是他个人,他是作为某一方面的社会现象的代表而被采访的,记者感兴趣的是他的社会联系,而不是他那些纯属私人方面而无社会意义的情况。他们的活动,不仅是为他们个人,而是为了社会。他们活动的结果,也必然超出他们的圈子,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
(二)社会活动区别于“行政的”活动,尽管有些记者是由新闻单位派出的。行政活动、法律活动,具有行政的、法律的约束力,有一定的强制性。社会活动虽然有时也有一定的章程做为约束,但它是建立在大家自愿承认和遵守的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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