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表水采测分离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1-11-28李红花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1年9期
李红花
(吉林省延边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吉林 延吉 133000)
随着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环境管理转型对环境监测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彻底解决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面临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自2017年10月起,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断面实行采测分离。这种监测模式改变原有的属地监测模式,从机制上与利益相关方脱钩,有效减少在工作当中发生的行政干预,进而实现谁检测、谁负责,谁检查、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1]。地表水采测分离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实施,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本文根据吉林省延边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近三年采测分离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采测分离工作进行了探讨。
1 采测分离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1 监测能力与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突出
1.1.1 区域地表水国控断面分布情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延边州)土地总面积4.33万km2,约占吉林省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地处中、俄、朝三国交界,面临日本海,属于河源地区,水系发达,河流众多,大小河流共487条,分属于图们江、松花江、绥芬河三个水系,其中河流长度超过100 km以上的共 11 条[2]。
“十三五”期间,延边州地表水国控断面为18个,其中考核断面为9个,占吉林省的20.0%。“十四五”期间,延边州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增至25个,占吉林省国家考核断面总数的 22.5%,断面总数在全省各市(州)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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