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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国际经济法实践教学改革探讨

2021-11-28奚海丹沈阳开放大学

品牌研究 2021年36期
关键词:经济法内容教学模式

文/奚海丹(沈阳开放大学)

国际经济法是高校法学专业中学生的基础必修课程之一,这门学科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应用性和专业性,其中涉及了很多方面的知识,学生在学习和理解上存在一定难度。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学生在学习国际经济法课程中都会遇到很多困难,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导致所培养出的人才不能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针对这一问题高校必须要对国际经济法实践教学予以高度重视,明确该门课程的意义,然后针对实际存在的相关问题从多方面做好实践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探索全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最终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一、国际经济法教学特征

(一)综合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密切,在这种环境下,诞生了一种全新的法律学科——国际经济法。这门学科具有一定的综合性特点,相较于传统的法律学科来说在法律课程范围中存在一定边缘性特征,其中融入了很多法律相关的知识和内容,具体包括国际公法、国际商法、涉外经济法等,而且与经济学之间也存在一定密切联系。

(二)复杂性

国际经济法学科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特点,涉及的内容复杂多样,具体包括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经济贸易法、国际经济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等。将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做了明确规范,并加强了对各国政府在经济方面的管理。其中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而且操作环节也较为繁琐。

(三)涉外性

国际经济法,顾名思义,指的是跨越国境的法律。主要负责调整个人、法人、国家与国家之间所产生的经济关系。因此,相关活动具有一定的跨国性特点,涵盖面积较为广泛,体现出了较强的涉外性特征。

二、国际经济法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一)实践教学是国际经济法教学的重要内容

国际经济法这门学科具有一定的应用性和综合性特点,与日常实际有着密切关系。最近几年国际经济发展十分迅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国际经济法这门学科的操作性和实务性。由于不同国家经济水平和政治制度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同,因此在综合能力方面也拥有较大的差异,这样一来,导致各国在贸易往来过程中难免产生一定的利益冲突和观念矛盾,产生各种各样的国际经济法律问题,需要展开深入研究和探讨。对此,只有立足于实际情况分析各国经济交流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才能更好地找到针对性的解决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正是由于国际经济法这门学科的应用性特点,才让实践教学成为国际经济法教学中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

(二)实践教学是高素质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

国际经济法教学的目标是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水平的法律人才,要求他们不仅能扎实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技能解决实际中的更多问题,并可以对现有法律制度体系内容的缺陷提出立法建议。而要想达到这一目的,便需要在经济法教学中积极开展实践教学,否则一旦脱离实践教学便只能是纸上谈兵,理论教学根本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以及社会对于人才能力的要求,最终也就无法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

三、高校国际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际经济法课程自身难度较大

国际经济法这门课程具有一定的综合性特点,其中涵盖了很多方面的内容,而且专业课程独立性较为明显,知识体系繁琐复杂,由于知识难度系数较高,因此不仅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于学生的学习能力也提出了相应的标准。在学习该门课程的过程中,学生必须要掌握相关法学知识,也要了解国际经济方面的内容,而这与学生日常生活实际有着很大差距,所以无疑增加了学生的学习难度和理解难度。

(二)课程教材内容不够先进

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高校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所使用的教材虽然具备一定的理论性和学术性,但整体内容不够先进,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影响了学生自主学习活动的开展。除此之外,教材内容没有紧跟时代发展趋势,对于国际经济法相关成果和立法情况更新较慢。而且在高校国际经济法教学中,应用的教材版本较多,每个版本对于相关知识的理解都存在一定的不同,不同编者的思想观念也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教材编写侧重点有着很大的区别,这样也就难以保证国际经济法教学的正确性和实效性。

(三)教学方法比较落后

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在高校国际经济法教学中教师都习惯采用讲授式教学,注重为学生解析有关法律条款内容,但是却忽略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背景和国际惯例的介绍。而且多数时候都喜欢运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导致整堂课始终都是教师讲解,学生记录。虽然这种教学模式也获得了一定的效果,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记忆基本知识,但与实际相差较大,也就难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另外,由于国际经济法这门课程实用性特点较为突出,所以实践教学是十分重要的,当前很多教师并未对实践教学予以重视,而且课堂教学中忽略了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不利于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

(四)教学内容上存在问题

具体来说,在高校国际经济法教学中,关于教学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目前高校所使用的国际经济法教材版本不同,编写理念和侧重点都存在明显差异,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完整的教材体系,而且涉及跨国公司的案例内容较少。这样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也不利于学生对于国际经济法基本内容的理解和认知,尤其是对于参与司法考试十分不利。

(2)国际经济法教学内容存在重叠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和其他法学专业课程的重叠,导致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容易混淆,更容易产生抵触情绪,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还有的教师认为重叠部分其他教师会讲,所以在课堂教学中直接忽略,殊不知大家都是同样的想法,最终导致学生对于这部分内容一概不知。

(五)教学考核手段较为单一

高校在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关于教学考核活动的开展手段较为传统单一。通常情况下都是以书面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没有积极实施过程性评价,忽略了学生的课堂表现,也没有关注学生的实践技能,导致学生在平时的学习和课后复习中,始终都将精力放在对于书本内容和考试试卷的研究上,这种考核方式虽然保证了学生的学习成绩,但却使其出现了严重的能力偏差问题,导致其虽然懂法律、有基础,但却不能灵活运用法律解决问题,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高校国际经济法实践教学改革的有效策略

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高校必须要作出有效的改革与创新,具体可以采取的策略如下:

(一)强化教材改革,丰富教学内容

学校要做好国际经济法专业教材的研究与开发,组织相关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到其中,做好相关研究和改革工作,对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观点整合和内容梳理,然后在此基础上制定统一版本的教材,并在其中编入当前相关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国际经济立法情况,从根本上保证教材内容的全面性和综合性以及实用性。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也要适当引入一些国际经济法的实际案例,以此来增强教材结构的紧凑性和实践性,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国际经济法实践教学的开展。另外,也要编入一些国际经济法实务方面的相关内容,针对国际经济法与其他法学教材重叠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删减,同时,也可以针对当前教材中司法考试方面的内容缺陷编入一些涉及有关司法考试的内容,以此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考试需求。

(二)转变教学理念,渗透家国教育

对于国际经济法来说,其中也涉及了一些国家之间经济实力的对比,因此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教师除了要讲解专业知识以外,也要注重适当融入家国教育,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培养学生的制度认同感。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在国际经济组织和国际公约的创始方面,通常情况下都以发达国家为主,对于发展中国家则存在很多不公平对待的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综合实力也在明显提升,虽然目前我国依然属于发展中国家,但也加入了很多国际经济组织,也参与了一些经济公约的创始过程,在国际上的话语权明显提升。通过这些内容的讲解和介绍,让学生感受到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和我国在国际上所占据的重要地位,从而充分调动学生的爱国精神和家国情怀。

(三)创新教学模式,改变教学手段

在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教师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教学模式,积极改变教学手段,具体可采用的教学方法如下。

1.运用社会实践教学模式

社会实践教学主要以实践活动为主,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可以有效提高自身法律技能,丰富法律素养。对此,高校应该予以高度重视,加强与社会单位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为学生的实践学习创造良好环境。适当为学生提供参与校外实习的机会,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标,使其了解学习任务,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实习计划。同时,也要做好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尽可能第一时间了解学生的实习状态和期间的表现情况,确保实习活动的顺利完成。最后,教师也要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实际情况展开针对性的总结和点评,这样能够让学生更加高效地完成实习任务,从而强化实践学习效率。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适当为学生分发一些实习补贴,以此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实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利用模拟教学模式

高校在开展国际经济法教学的时候,难免会涉及一些国际经济纠纷案例,对此,教师可以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以此来更加直观而具体地展示相关理论知识,方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具体在开展模拟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构建相应的模拟法庭,这种教学模式相较于传统教学来说存在很大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涉及国际经济纠纷的内容适合采用模拟法庭进行教学,但对于一些实体法内容的讲解也可以适当采用模拟教学,比如在讲解国际货物买卖法的时候,也可以通过模拟教学的方式来实现。过程中鼓励学生扮演买方、卖方、保险人、承运人、银行等不同的角色,然后站在自身角度完成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一系列的操作,包括签订买卖合同、货物运输、货物保险和国际支付等。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国际贸易的整个运转流程,同时也能加深其对于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除此之外,教师在开展模拟教学的过程中,也要充分发挥出自身所承担的角色的重要性。要善于启发和引导学生,既要关注直接参与模拟活动的学生,也要关注那些不能直接参与活动的学生,比如对负责准备资料、观摩表演、案例总结等任务的学生也要进行针对性指导。而且要考虑到模拟教学的真实性和应用性,合理分配活动时间和活动流程,避免课堂教学流于形式。通常情况下可以一个学期进行两次模拟教学,以此来避免本末倒置的问题。

3.运用诊所式教学模式

诊所式教学相较于前两种教学来说属于一种新兴教学模式,目前广泛应用到一些高校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资金来源和案件来源上有着一定的条件限制,因此相关学者对这种教学方法褒贬不一。由于目前国际经济法教学体系范围正在不断扩大,所涵盖的内容也越来越多,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推广诊所式教学,让学生在交流和互动的过程中锻炼自己的实操技能,并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从而更好地应用国际经济法学知识解决实际中的诸多问题。对于应用诊所式教学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弊端,学校可以尝试与一些社会企业、公益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合作,拓宽教学资源获取渠道和教学资金的融资渠道。与此同时,注重对于相关专家和学者的聘请,包括一些经验丰富的律师和法官等作为外聘教师来校开展课程讲座,通过利用其经历的一些真实国际经济法案件来为学生讲解和介绍,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学校师资问题和教学资源匮乏问题,同时也能拓宽学生的学习渠道,实际了解更多行业的真实案件,也能有效强化学生的专业能力,丰富学生的文化视野。

(四)改进教学考核,创新评价方式

高校在开展国际经济法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做好教学方法的改革,也要关注教学考核的转变和评价方式的创新。传统教学模式背景下,教师在开展教学考核的过程中,主要考查学生对知识的记忆,习惯根据卷面分数来评判学生学习的好坏,针对这种情况,新时期教学环境下必须要予以改进。要求学生在校园学习中,不仅要学习专业知识,更要养成严谨、认真、敬业、公正的态度,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理想信念。教学考核的实施既要有理论知识考核,也要有实践技能操练;在教学评价方面,既要有终结性评价,也要有过程性评价,并注意评价标准的多元化特点,避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一味地死记硬背知识点,而是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养成融会贯通的能力。对此,教师可以将学生的平时成绩与期末课程总评挂钩,以此来激发学生对于平时课堂表现的重视。除此之外,也要适当开展学生自评和生生互评,在丰富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标准的同时有效提高教学评价的针对性、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这样的教学考核和教学评价,能够准确地对学生的学习情况作出综合评判,不仅方便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也能为以后的教学提供有力依据。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在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教师必须要予以高度关注,不仅要注重该门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学习需求,也要了解当前时代环境下社会各界对于人才的要求。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教学内容,选择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同时树立明确的教学目标,争取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同时,强化学生的综合素养,最终为社会培养出更多高素质、高水平的国际经济法律人才,这对于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发展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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