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第三次收入分配作用促进共同富裕
2021-11-28张海亮兰州财经大学
品牌研究 2021年21期
文/张海亮(兰州财经大学)
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以来,学术界对第三次分配的研究不断加深,在中央财经委员会关于促进共同富裕的部署中,也强调“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可见,三次分配在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和共同富裕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探究三次分配的理论特征和实践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一、三次分配概念的提出和相关讨论
第三次分配最早是由经济学家厉以宁提出,在他出版的《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中,首先提出了市场经济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种:第一次是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第二次是基于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原则,由政府主导的分配;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自愿捐赠和资助对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分配。
自三次分配概念的提出以来,学术界对其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一些学者将第三次分配和慈善公益绑下,社会财富向贫弱群体的流动,是公共财富的再分配,体现了公共性;而三次分配有别于以上二者,是社会主体基于道德和价值观原则,主动实现其社会责任的分配,具有显著的社会性。三次分配的社会性,一方面表现在推动分配的力量来源于社会,另一方面表现在其分配的财富、资源也源于社会又归于社会。社会性表示三次分配由社会群体推动和主要参与,这就将三次分配的表现形式从简单的慈善事业扩展到民间捐赠和志愿行动等形式,三次分配发挥作用的领域既不是市场也不是行政,而是更广泛的社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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