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评技术评估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效衔接对策
2021-11-28梁金媚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1年6期
梁金媚
(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广东 珠海 519000)
我国环境污染环境的两项重要制度分别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是针对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人类活动对环境带来的影响而进行一定的评价。排污许可制度是从污染的角度出发,主要落实管理污染源的排放,减少排污的次数以及对排放的污染进行检测与审核,从而提升生态环境的质量。本文主要针对两种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策略[1]。
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必要性
目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经济的快速提升,环境却在不断恶化。某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将工厂产生的污染物等未经净化直接排放到河海湖泊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随着国家对可持续发展改革的不断推进,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重要的发展目标。为规范现阶段的环境治理工作,国家制定了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是在环评技术评估中最基本的两条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着重在人类活动方面治理污染,对人类活动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价,从而使企业建设相关项目时考虑到更多环境方面的因素,只有在环评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相关的建设。而排污许可制度是从日常的污染排放上着手。二者相辅相成,一个从治理环境污染上,一个在污染源头上。同步进行两种管理制度,能够在治理污染的同时减少污染的排放,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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