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供电企业强化法治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浅谈
2021-11-28冯娜冯倩倩
魅力中国 2021年35期
冯娜 冯倩倩
(国网河南省睢县供电公司,河南 商丘 476900)
一、县级供电企业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不强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法律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限,法律风险防范只是重点放在了合同业务,未能从制度、流程、措施上形成有效的方法,全面防控法律风险。
二是法律基础台帐资料不完善
按照程序要求,有些开展的法律事务工作没有进行材料整理和归档。主要原因是为兼职人员法律文书知识欠缺、涉事部门法律和防范风险意识不够。
三是法律工作参与企业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
作为在法治国家中的一个现代企业来讲,按照公司目前法律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法律工作范围仅仅局限于在合同管理、纠纷处理及少数事务性工作;从深度来看,也仅仅是做一些简单的程序性工作,很难从实质上起到维护企业权益的目的。县级供电企业法律管理人员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程度不一,有的甚至很少涉及,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保障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四是县级供电企业法律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还需加强,兼职法律工作人员,由于时间和精力实在有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工作的深入开展
随着涉法事务的增加,县级供电企业现有法律工作人员的数量和业务水平难以满足工作要求。对照省公司关于法律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五是合同管理中的“事后合同”现象时有发生,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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