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化建设助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几点看法
2021-11-28王青林
山东档案 2021年3期
文·王青林
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依法治理重心不断下移、治理内容越来越精细,基层司法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业务量不断加大,档案数量也不断增多。基层司法档案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的记载,是司法行为规范化的依据,同是又是档案资源体系的基础,是档案资源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最直接窗口。档案信息化建设将助推基层司法行政档案向信息化转变,显著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档案自身能力建设和发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但是目前基层司法行政档案信息化程度相对薄弱,严重制约着基层司法档案工作的发展,需要在认识、机制、制度上对其进行改革完善,使之适应现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
一、档案信息化助推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
当前,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非常重视,提出档案工作要加强“四个体系”建设,全面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对基层来说,应该着眼提高司法行政档案服务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档案价值。但在基层仍有部分职工没有看到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没有认识到档案信息化建设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运行成本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认为信息化建设额外增加了工作负担,基层档案工作仍局限在纸质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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