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既有房屋用途变更规划管理浅析
2021-11-27关永朋
魅力中国 2021年32期
关永朋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 合肥 230000)
引言
房屋用途变更规划较为复杂,不仅需要工作人员确立房屋的使用计划,还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的落实关联性法律法规,以期在相关部门批准、变更规划控制的过程中确定使用期限及变更期限。因此,在城镇既有房屋变更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社会资源、房屋资源的统筹管理,在补充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确定详实的解决方案及应对方案,这对于提高政策推行、规划质量是有利的。
一、城镇既有房屋用途变更概述
房屋用途从概念上来讲,即是指对房屋的具体使用性质与使用目的的描述。房屋用途一般在建筑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时就已经确定,在房屋的各种属性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也是屋主登记不动产时主要的登记内容,是决定房产价值的重要参考标准。
城镇既有房屋变更可具体分为临时、永久变更两种,其中临时变更的土地所有权并不转让,即土地本身基本性质不发生变化,仅要求所有人变更不动产权证中项目的规划以及房屋的使用方向,在革新附属图例的过程中修改房屋的用途及计划要点;永久变更需要房屋所有人依据相关法律转让、修改现有的土地性质及转让条件,但需部分保留原有房屋的用地面积[1]。
转让方向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传统民用住宅变更商业用房,此类商业用房多为临街区域,可将房屋更变为商铺、电竞酒店以及服务性的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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