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雷电防护行政许可档案管理思考和建议
2021-11-27张军
绿色科技 2021年20期
张 军
(宝鸡市气象局法规科,陕西 宝鸡 721006)
1 引言
气象行政许可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法行使对社会的管理职能,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行为的许可。雷电防护行政许可是气象行政许可中防灾减灾类审批的重要行政许可事项:包括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两部分。雷电防护行政许可档案是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实施气象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工程项目申请、受理、审核、核准、文书制作的记录和反映其行政许可事项的载体和法律依据的凭证,其直接影响着气象依法行政许可行为的效力。因此,如何做好雷电防护行政许可档案,体现其在实际工作中的价值和作用,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依据档案的特点,从工作实践出发,就如何做好宝鸡雷电防护行政许可档案工作进行分析和思考,并提出了相应建议和措施。
2 雷电防护行政许可的范围和内容
2.1 范围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和防雷减灾体制改革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的决定》《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的规定。雷电防护行政许可适用于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①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②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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