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探析
2021-11-27陈哲威任康宁
魅力中国 2021年42期
陈哲威 任康宁
(吉林省红石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吉林 长春 130000)
引言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村庄规划需向实用性转变,在现有框架内动态调整,充分考虑村庄建设中各主体的需求,确保村庄规划“好用、有用、管用”。在村庄规划期间,需明确其内涵,熟悉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借助村庄规划落实乡村战略,加强“三农”建设。
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概述
我国在2019 年由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发布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其中明确强调了对乡村规划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并为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指导。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的“五级三类”构建系统。“五级三类”构建系统要求对村庄规划实施层层管控,实现对乡村保护性的开发。村庄规划是“五级三类体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镇开发和城镇化建设的详细规划,同时也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二、现阶段村庄规划问题分析
(一)乡村规划布局混乱
首先,我国在农村区域的规划布局中严重缺失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这一点在村庄的规划布局隶属于所在地方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而村庄的土地资源规划确权属于国土资源部门,这就很容易造成在对乡村区域整体进行规划设计时造成矛盾,加之地方部门与上级部门难以进行及时的沟通协商,因此对于乡村区域的规划建设困难重重,最终草草了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