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有效保护对策研析
2021-11-27赵立韬
魅力中国 2021年42期
关键词:法律
赵立韬
(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国际法商系,河北 石家庄 050061)
随着当今网络迅速发展和信息技术快速提升,网络著作权规模与数量正迅速增长。由于互联网本身独有的数字化特性,使网络上的知识产权与传统意义上知识产权特征有较大的不同,网络著作权具备一些新的特征,如开放性、交互性、易变化性和信息展示的不对称性等,使传统意义上的地域性及专有性弱化。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方式及对象复杂化,侵权责任认定难度增加。网络侵权现象的频发,给权利人造成重大利益损害。本文意图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有效保护做出有益探讨。
一、网络著作权含义及特征
(一)网络著作权含义与范围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的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网络著作权就是依托于信息网络传播的著作权。除了我国《著作权法》包括的版权和邻接权等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还应包括具备网络传播特点的大数据、软件平台、数字化设计、多媒体作品、文字作品、影视作品的相关电子版等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九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同时,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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