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国际主义与国家利益关系的实践与理论*
2021-11-27孙西辉
教学与研究 2021年11期
关键词:国家
孙西辉
社会主义国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且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而马克思主义政党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马克思主义是关于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全人类彻底解放的学说,在处理对外关系时强调发扬国际主义精神。同时,主权国家作为近代以来国际体系中最重要的行为体,在处理对外关系时必然要考虑本国的国家利益,社会主义国家也不例外。苏联和新中国都是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两国在不同时期对于处理国际主义和国家利益的关系有各自不同的实践。两国有时更强调国际主义,有时更突出国家利益,有时则两者并重。这一现象为学术界提出一个重要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即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如何处理国际主义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本文拟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在界定核心概念的基础上研究苏联和新中国在不同历史时期如何处理二者关系的实践,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求,探讨社会主义国家处理二者关系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一、核心概念:国际主义与国家利益
概念是人类认知体系的基本单位,也是各类研究的思想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更离不开概念。“国际主义”与“国家利益”是本文的核心概念,需要做出清晰解释和明确界定。
(一)为何是国际主义与国家利益
英国法理学家和哲学家边沁(Jeremy Bentham)最早使用“国际的”(international)一词,(1)Nicholas Hans, “Na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ism”,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Education, 1955, (1):144.也创造了“国际公法”(international law)和“国际主义”(internationalism)概念。(2)[美]海士:《现代民族主义演进史》,黄嘉德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6年,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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