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法如何修订?主要突出八个主要内容
2021-11-27
北方牧业 2021年3期
1 月22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 此次动物防疫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当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王功民回答了记者提出的上述问题。
王功民介绍,动物防疫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亮点概括起来有八个方面:
一是完善动物防疫方针。 根据动物防疫自身规律, 借鉴国际先进做法,在监测预防为主的基础上加入净化、消灭的方针。 在动物防疫中增加了诊疗、净化、消灭和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内容,补全了动物防疫监管链条。
二是完善防疫责任体系。 明确生产经营主体承担动物防疫相关责任,强化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化管理责任,理顺相关部门在野生动物、实验动物和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监管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三是完善防疫制度体系。 着眼于动物防疫全程管理,调整并加强了风险评估、强制免疫、监测预警、区域化管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检疫等制度, 新增了动物疫病净化消灭、分区防控、 运输主体及车辆备案、指定通道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规定,对生产经营各环节动物防疫活动监管实现了全覆盖。
四是完善公共卫生保障。 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增加了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强化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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