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推动军地协作深度发展
2021-11-27丁利强
政工学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发展
丁利强
当前,我国军地协作处在由初步协作向深度协作的过渡阶段,军地协作领域各种深层次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逐渐凸显。用法治推动军地协作深度发展,通过法律手段消解协作的壁垒,明晰权责区分,降低制度性成本,不断提高军地协作发展的质量效益,是贯彻习主席关于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重要论述,落实军地协作发展战略和依法治国国家战略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举措。
一、用法治催生军地协作发展新动力
推动军地协作深度发展,首先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公平、竞争、稳定、安全的法治经济秩序,充分调动地方各类资源参与国防建设的积极性。一是公平催生参与动力。长期以来,我国国防领域主要靠国家政策指令性建设,国防经济市场化程度不高,在政策制度方面往往给予国有企业、军内机构倾斜性照顾。因此,给予公平对待成为地方资源参与军地协作发展的首要诉求。通过立法明确参与军地协作发展的各类经济主体平等的市场地位,在市场信息提供、招投标确定、产品检验采购、知识产权保护和金融政策扶持等领域给予公平对待,是激发地方各类资源投身国防建设积极性、释放国防经济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二是竞争催生创新动力。竞争需要靠优势胜出,而优势只能来源于创新发展。在国防科技研究、武器装备采购、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供应保障等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一方面可以倒逼企业大力投入基础理论及成果转化研究,通过创新驱动取得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可以引导国防建设资源合理分配,真正将政策、资金、人才等投入难度大、需求急的建设项目上。……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