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洞庭湖区禁渔期生态执法效能
——以沅江市禁渔执法为例
2021-11-27杨艳平
魅力中国 2021年44期
关键词:生态
杨艳平
(中共沅江市委党校,湖南 沅江 413110)
长江十年禁捕是长江大保护系统的重要环节,作为长江双肾之一,洞庭湖的生态战略地位独特且重要,而湖南省益阳市的沅江是洞庭湖流域禁捕退捕任务最重的县市之一。沅江禁捕退补任务繁重复杂的原因有很多,并深受本地地理人文环境影响。沅江湖汊多、湖岛多,被东洞庭湖、西洞庭、南洞庭湖环绕,境内水域面积100 万亩,湿地保护区占比45%,是整个洞庭湖区域的核心地带。沅江境内的洞庭湖水面宽广、岸线绵长曲折,农户家房前屋后亦大多绿水环绕。在沅江习水性懂鱼情的人很多,全市有11 个渔村,纳入省厅数据有2408 户渔民,无渔民证但实际从事渔业捕捞的历史渔民人数上万。凭借简单的工具,附近的农民都可以轻松捕鱼,禁捕退捕的生态执法容易陷入执法面广、隐蔽、多发、高成本等多重困境中。沅江的情况在长江流域具有一定代表性,紧跟国家政策并针对地方实际探索提升治理效能的方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洞庭湖禁渔退捕生态执法历程变化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野生鱼虾谁得谁有”是洞庭湖区民众的长期持有的普遍观点。一方面这是洞庭湖区野生渔业资源发展利用的特征,另一方面也是洞庭湖渔业资源枯竭“公地悲剧”的源头。随着洞庭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情鱼情的变化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洞庭湖禁渔生态执法经历了无为治理向低效执法以及全面执法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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