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规划协同发展的研究
2021-11-26曾婉盈吴诗彦陆颖祺钟坤鹏王仕鸿孔荫莹
汕头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4期
曾婉盈,吴诗彦,陆颖祺,钟坤鹏,王仕鸿,孔荫莹
(1.广东财经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2.广东财经大学智能财会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
0 引言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由广东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组成,经济活力强劲、区域开放程度高,在国家发展大局中举足轻重.目前,珠三角地区处于制造业和服务业协同发展的中级阶段,市场互联互通水平仍有待提升,城市协同性、包容性有待加强,部分区域仍然存在同质化竞争和资源错配现象[1],因此对湾区城市群城市空间结构进行分析,研究城市职能及城市间产业链,有利于加深对湾区城市群经济空间结构变迁的认识.将研究城市职能的区位商法、纳尔逊法与研究产业链的APL模型相结合,可较全面地分析各城市的主导产业及其所在区域的产业结构演变,展望各城市未来发展的蓝图.
关于城市职能的研究始于20世纪初[2],目前发展较为成熟、应用广泛的研究城市职能的方法是区位商法、纳尔逊法等方法[3].我国关于城市职能的研究虽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已有一些研究成果:2017年,梅琳、黄柏石等人运用区位商和纳尔逊等方法,分析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职能结构演变特征[4];2018年,宋洁、徐建斌等人采用优化后的Nelson职能分类法对20大城市群进行职能特征的分析,并对城市群职能体系特征进行聚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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