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国标”治污 回应“民标”诉求
——环境信访举报调处案例带来的思考
2021-11-26阙薇解静
魅力中国 2021年14期
关键词:企业
阙薇 解静
(镇江市生态环境保护调度中心,江苏 镇江 212000)
满足“国标”却不能满足“民标”,已经成为了如今生态环境部门信访调处的难点。以废气治理为例,一是废气排放点源面广量多,成分相对复杂,难以监测。现有监测手段无法对其废气进口浓度进行监测,无法辨别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果,特别是无组织废气大多未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有的直接排空。个别企业的废气在一定反应条件下容易产生新的污染介质,无有效监测手段对其成分进行分析检测。二是对企业废气的监管能力建设滞后。有的企业不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废气治理装置,造成治理装置不匹配、不完善,只求拥有,不求效果。有的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在建设初期是好的,但运行一段时期后,设备出现故障不维护保养、填料不及时更换等,导致处理达不到预期效果,更有企业为降低运行成本干脆停运治理设施。有的企业采用旁路设计,在应付检查时,废气正常处理,不检查时就偷排直排。这些企业多伴随着弄虚作假、欺骗隐瞒行为,使得现场执法人员难以监管到位。三是企业排放尾气虽已满足“国标”要求,但未曾达到“民标”标准。在气象条件好的时候影响不大,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这些排放的尾气全部随风向和气压下沉,给周边大气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同时,企业之间排放尾气的叠加效应也不容忽视,这也是举报投诉居高不下的首要因素。
自2019 年以来,镇江市丁卯片区环境信访举报异味投诉不断,经专项排查监测,丁卯片区异味来源主要为华东泰克西汽车铸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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