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发展背景下流域协同治理策略思考
2021-11-26孔慧丽刘笑艳
魅力中国 2021年36期
关键词:主体
孔慧丽 刘笑艳
(陕西省清涧县流域治理中心,陕西 清涧 718399)
流域不单单作为集水单元和自然区域存在,还影响着人类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发展。以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区域为例,皆依托流域而逐步形成。进入新时期后,党中央日趋关注生态环境问题,将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制定出来。针对现阶段流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形势,要深入融合流域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传统流域治理只有单一的治理主体,近些年来虽然出现了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但各主体间缺乏足够的协同性,阻碍到流域治理水平的提高。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流域协同治理体系,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一、流域协同治理的要求
(一)治理主体协同
在党的十九大中明确指出,要对社会治理体系进行创新,逐步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出来。受流域系统性因素的影响,为改善流域治理效果,就需要对政府单一主体治理模式进行突破,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引导其他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进来。
(二)治理目标协同
通常情况下,可从这些方面分析:第一,区域维度。要依据流域整体治理目标将行政辖区界限、地方利益保护等破除掉,对各区域治理目标进行科学确定,将上下游、左右岸等不同区域统筹起来,共同推进流域治理工作。第二,对象维度。流域涵盖较多类型的水体,如江河、湖泊等。这些水体具有差异化的生态系统特征,在治理过程中,既要制定针对性的治理举措,又要对各类水体的治理目标进行统筹连通,促使流域治理的系统性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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