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制度的理性悖异及其整合进路
2021-11-26刘德生
魅力中国 2021年37期
刘德生
(云南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曼海边境检查,云南 保山 678000)
公共管理制度在功能上面把手段理性的基本取向给呈现出来,它体现为从生成制度、操作到公共价值和实践效度的展现所凝合的人类的理性内涵的普遍性、规范性、合理性以及标准性精神和能力,它最终体现的为制度行为主体现象的形式或具有规律性的认识成就的规则化合理性表达,它也会把价值理性的取向给呈现出来,而且和工具理性混合存在在制度的公共实践当中。可是,这种制度的手段理性光芒万丈,而它的价值理性就经常在谨慎质疑当中时隐时现。所以,这种制度的理性的核心阐释维度,手段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辩证逻辑依然是大家去研究的学术话题,对手段理性和价值理性在整合路径的探究毫不犹豫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公共管理制度的理性维度
这种制度是对人类公共管理活动中的一些规范性约束的总体论述。就它的性质及作用来讲,这种制度是公共管理活动的媒介性存在,常态性工具及规范性保障。理性是指人受到自己目的以意识支配,对客观事物的规律以及本质通过理解和观察、分析和概述、权衡和考量而形成的普遍性理解、抉择、评估以及反思能力。理性是在人类的心理和认识的范畴之内,是一种精神现象。而制度的理性也就是制度自身具有的理性,具体是指制度中所凝合人的理性意识和能力,通过形成规则体系及规范行为,面对制度目标发挥规定、指引、约束以及调配功能的品质精神和作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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