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分则中人的担保之体系重构研究
2021-11-26王学章
魅力中国 2021年14期
王学章
(中共六盘水市委党校,贵州 六盘水 553000)
对于民法典分则的编纂工作而言,我国需要根据实际的需要,对人和物的担保制度进行改动,然而,我国在人的担保制度方面出现的问题很多,该制度和实际的制度需求相差较大,并且该制度方面的研究人员的数量屈指可数,导致我国的民法典分则中人的担保制度的发展只能原地踏步,为了让更多的法律部门和研究人员重视民法典分则中人的担保制度,下面我们对民法典分则中人的担保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具体如下。
一、人的担保制度现存问题分析
通过分析《担保法》和《民法通则》等,我们可以对我国当下的民法典分则中人的担保体系进行系统的概括,并且也可以知道我国民法典分则中人的担保制度的实际需求,该实际需求主要可以分为下面三个方面:新型人的担保工具典型化、人的担保制度体系构建和保证合同规则的整合协调,正是由于这三方面的实际需求,导致我国民法典分则人的担保制度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我国的相关法律部门和管理人员必须要得以重视。对于新型人的担保工具典型化而言,这方面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在制度生长过程中,独立保函的改进工作就是最为明显的,并且在对民法典的结构进行修改的过程中,也会对人的担保制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相关的人员也需要重点关注这些方面的问题。由于民法典人的担保制度的设计过程也会涉及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这样会造成人的担保制度出现独立的状况,导致人的担保制度出现较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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