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的力量开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21-11-26谭沈
魅力中国 2021年36期
谭沈
(中共云阳县委党校,重庆 404500)
长江,中华民族的生命之河,从古至今,庞大的水系孕育了无数生灵,滋养、丰富了华夏文明。认真践行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尤其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寄予长江经济带的殷殷期盼,是长江流域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将长江流域的“一江清水,两岸青山”留与子孙,以法治的手段来管理、保护和利用长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也是长江经济带永续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
一、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尤其是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一直是总书记念兹在兹的大事。在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长江保护法,依法维护长江流域乃至国家生态安全,推进长江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事关中华民族和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从现实考量上看,长江经过多年治理,主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更清山更绿,生物多样化在逐渐恢复。长江保护法未出台前,长江流域支(干)流上各类环保破坏现象仍时有发生,例如:小水电星罗棋布,砂石厂遍布支流河道,毒、电鱼、过度捕捞问题依然可见,化工企业的生化染污、消落带成严重安全隐患,城乡居民生活污水直排严重,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风险高等,这些现象给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系统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和水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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