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层微腐败的“微”与“危”

2021-11-26韩睿

政工学刊 2021年8期
关键词:监督基层

韩 睿

“微腐败”看似微,实则危,它是“违纪”“破法”的开端,是腐败堕落的温床。它关乎官兵切身利益,关系部队建设全局。因此,明晰“微腐败”的危害,厘清“微腐败”的成因,掌握“微腐败”的根治办法,对旅团党委纪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向“微腐败”亮剑,将“微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有重要意义。

一、“微腐败”——“危”在何处

“微腐败”是指基层干部利用体制赋予的“小微权力”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涉及财务数额比较少的私利进而损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化堕落行为。

“微腐败”多存在于基层单位中。“微腐败”有特定发生范围,一般存在于基层组织中,隐藏在部队管理末梢,寄生在基层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有用两条烟换取多几天休假时间的,有多报几百块钱差旅费换取一两顿饭钱的,有索要单位下发给个人困难救济金的……微腐败虽“微小”但“危害”不小,基层官兵对此深恶痛绝,但常常是敢怒而不敢言。

“微腐败”多存在于敏感事务中。“微腐败”往往发生于官兵关注度高、敏感程度强、牵涉利益广的各项事务之中。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军士选改、评功评奖、入党考学、骨干配备、选取技术学兵等热点敏感问题上。比如,名额条件该公开不公开,推荐对象该上会研究的没上会,结果该公示的没公示等。在处理敏感事务时不能一视同仁,搞你亲我疏、论资排辈,对“小老乡”“老战友”“老同学”迁就照顾,严重损害着基层官兵的切身利益。

“微腐败”多存在于微小权力中。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监督基层
基层为何总是栽同样的跟头?
一句“按规定办”,基层很为难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基层在线
“基层减负年”
基层治理如何避免“空转”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夯实监督之基
走基层
绩效监督:从“管住”到“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