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特色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
——以方城县红薯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为例
2021-11-26张胜前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张胜前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法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46)
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当地的地理环境和区域优势为基础。河南省作为全国的农业大省,有很多地方特色农产品蕴含着巨大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空间和潜力。为切实有效地保护地方特色农产品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避免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其中非常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同时,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特色农产品形成的文化版权,都可以在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竞争促进作用及权利保护作用。在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如何将知识产权战略运用到河南农村产业化经营当中,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和意义所在。本文以河南省方城县红薯产业为例,从知识产权战略的角度,对乡村振兴中河南农村特色农产品产业的发展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规划和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指出[1],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实现伟大中国梦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节点,将脱贫攻坚作为优先任务,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目前,河南省的贫困县已经全部脱贫摘帽,脱贫攻坚取得实质性胜利。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中央的一号文件都强调了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问题,为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的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方向。
品牌发展是促进农村经济新常态可持续发展的“总动力”,尤其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进入品牌经济时代,全球市场各个领域的竞争已经越来越集中地体现为品牌竞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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