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项目联合体承包方式研究
2021-11-25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康
中国勘察设计 2021年11期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王康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熊志杰 胡怡彰
长期以来,我国设计企业与施工企业分别承担设计与施工业务,在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时,通常由设计院与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承包。本文结合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推进EPC模式4年来的实践与经验,从联合体承包方式的产生、存在的问题以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特点入手,就联合体协议与组织架构、联合体牵头方的作用、联合体利益与风险等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推进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提供有益借鉴。
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概述
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是指参与项目建设的成员各方通过签订联合协议,共同对EPC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承包方式。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业主承担连带职责。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负责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代表中标单位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负责组建项目建设团队,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协调、沟通等。
采用联合体模式可以整合设计与施工企业资源,由联合体双方共同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造价、施工进度、结算,实现设计与施工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业主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阶段要求潜在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有利于吸引高水平和有实力的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增强承包人的综合管理能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控制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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