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历史文脉 讲述中国故事
——“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古代部分)”构建回顾
2021-11-25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建筑历史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员陈同滨
中国勘察设计 2021年11期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 建筑历史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员 陈同滨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历史研究所正高级工程师 王琳峰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自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属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受住建部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主要承担了作为《意见》前期基础研究课题“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古代部分)”。本文通过回顾该课题的工作过程、分享体会,以便于下一步工作和深化。
缘起
2021年9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意见》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明确了要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包括两部分工作:一部分是保护对象体系,另一部分是管理制度体系。
早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就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其中提出了“传承历史文脉”的要求。2018年,两办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正是对“传承历史文脉”要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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