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任重道远
——访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传统建筑分会会长熊中元
2021-11-25郝莹
中国勘察设计 2021年11期
■本刊记者 郝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自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非常重要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为下一步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新的遵循。
《意见》的出台,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在保护利用、传承创新的过程中,有哪些问题待解?勘察设计企业应如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精神,更好地完成城乡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并实现企业的更好发展?行业组织将采取哪些举措,助推国家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目标的实现……带着这些问题,《中国勘察设计》杂志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传统建筑分会会长熊中元。
记者: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这是我国自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您认为,《意见》的出台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熊中元:《意见》汇聚了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对城乡建设,特别是城市特色、历史文化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的讲话精神,提出了思想基础、价值基础、基本目标和保障体系,是新形势下我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新纲领,将推动我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文化创新方面的有机统一,标志着我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进入到深度整合、全面发挥社会功能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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