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水耗相关条文的演变
2021-11-25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201108
秦 岭(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 201108)
随着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自 1990 年世界第一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英国的 BREEAM(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英国建筑研究院环境评估方法)实施以来,各国也在不断地编制适合本国国情的评价标准。如美国的 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 ,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日本的 CASBEE(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System for Built Environment Efficiency,建筑物综合环境性能评价系统) 等。我国于 2006 年发布了第一部绿色建筑标准 GB/T 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此我国的绿色建筑逐步发展,截至 2018 年,全国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已达到 56%[1]。部分省市已经明确新建建筑均需满足绿色建筑一星级的要求。
第 1 版标准发布距今已十几年,在此期间我国经济与科技飞速发展,当年的标准框架对目前的新建建筑显得有些生硬。随着人们对于健康的关注度逐渐提升,绿色建筑不能局限于原来的节能环保,因此标准在 2014 年以及 2019 年进行了修编。每一次修编都是对原先标准的大革新,尤其是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实施的第 3 版标准,将健康建筑的内容融入其中。
我国水资源缺乏,尤其是淡水资源,人均只有 2 200 m3,为世界人均淡水资源平均数值的 1/4[2]。因此,作为从第 1 版绿色建筑标准中就独立成章的水板块,一直是被重点关注的部分之一。在 3 个版本的标准中,水耗相关的都是常驻条文,凸显了其重要性。此部分条文也根据适用性以及新技术的出现进行了更新。
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水板块内容
2006年、2014 年版标准的框架都是遵循“四节一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进行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