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与族群竞合中的“中间人”
——迪拜中国回族移民的人类学研究
2021-11-25韩小锋
华侨华人历史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文化
韩小锋
(陕西师范大学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陕西 西安 710062)
“中间人”的概念一经提出,便发展成为探究移民在跨国主义背景下利用自身优势构建各种社会网络关系并从中受益的重要理论工具。贝克尔(Howard Paul Becker)最先提出了“贸易中间人群”的概念,并强调其在不同族群的经济活动中所起到的中介沟通作用。[1]在此基础上,布莱洛克(Hubert M.Blalock)进一步提出了“中间少数民族”的概念,探讨少数民族群体在与主体民族互动过程中如何利用社会网络最终形成并保持自己在整个社会中的中间人特征。[2]舍默霍恩(Schermerhorn)则提出了“移民中介”的概念,分析了移民在跨国社会环境中对接受国与祖籍国之间人文交流活动的重要联动作用。[3]而伯纳西奇(Edna Bonacich)结合上述各位学者的研究,引用东南亚中国移民、跨国印度人等案例进一步分析了移民如何通过中间少数民族的身份适应所在国社会生活,并在跨国生活中构建各种社会网络。[4]
国内学界亦有引用中间人概念探究回族在族群交往及跨国生活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敏俊卿认为,临潭回族由于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在促进不同地域族群交往中展示出了其作为中间人的明显的经济属性。而马强的研究表明,伊宁市的回族由于对共同生活环境中两大群体语言、习俗和宗教等方面的熟悉,其在族群交往中更多地展示了中间人的文化属性。[5]较之于国内,国外学界多立足于中国与伊斯兰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从回族所具有的文化背景去考察他们在中国与伊斯兰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中所发挥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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