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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东北苏区群众武装及其武器补给考察(1929—1932)
——以游击队、赤卫队、少先队为中心

2021-11-25耿殿龙

苏区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特委游击队苏区

耿殿龙

提要:赣东北苏区存在很多类型的群众武装,其中真正建立起来且持续发挥作用的当属游击队、赤卫队和少先队无疑。这些群众武装在中共领导下,一方面积极配合红军参加反“围剿”斗争,游击作战、保境安民;另一方面并不完全脱离生产,春耕下田、留守后方。在将其真正武装起来的过程中,赣东北苏区采用了各种途径力争实现武器自给,如直接通过红军进行补给或鼓励同红军一起抢夺敌人武器,同时也大力依托兵工厂研制武器或号召群众自备武器。此外,中共还努力对群众武装进行军事训练,从而使这些分散各地的非正规军逐渐具备了战斗实力,在扰乱敌人军心、阻断敌方交通、围攻敌人炮台、协同正规军作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赣东北苏区及红军赢得了更大的生存空间。

赣东北苏区(1)1927年到1935年,赣东北苏区大致经历了如方志纯所言“由弋横而信江,由信江而赣东北,由赣东北而闽浙赣”的过程,本文所研究的赣东北苏区,时间即划为信江之后、闽浙赣之前,大致从1929年到1932年。1929年原赣东北特委(机关位于景德镇地区,辖景德镇、乐平、鄱阳、都昌等地区,黄光、黄超、王鸿业、万良贵等为负责人)和信江特委(2月成立,唐在刚为书记,方志敏、黄道、邵式平、方志纯、吴先民等为委员)相继成立,1930年7月两特委合并而成新赣东北特委(在弋阳芳家墩成立,直属中共中央领导,下辖弋阳、横峰、上饶、铅山、万年等13个县委和景德镇市委及闽北分区委)。1931年9月赣东北特委发展为赣东北省委,1932年11月赣东北省委改为闽浙赣省委。参见陈立明、邵天柱、罗惠兰:《中国苏区辞典》,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48页;方志纯:《方志敏与赣东北革命根据地》,《人民日报》1989年8月31日,第6版。是中共在土地革命时期创立的一块根据地,在其发展过程中,中共开发出很多同敌人斗争的有效模式,建立群众武装就是其中之一。以群众武装为基础,通过动员、训练、实战,很大一部分群众武装会划归到正规军中去。反之,以红军为依托,通过武器补给、游击带动、军事保护,很大一部分群众武装获得了生存的机会。由此,赣东北苏区逐渐建立起了主力红军、地方红军和群众武装三位一体的武装体系。在以往的研究中,尚没有直接将赣东北苏区群众武装作为研究主题的文章,更没有直接针对群众武装的武器补给进行考察的文章,只有将某一类武器(如地雷)或兵工厂乃至整个科技事业作为对象进行研究、考证的著述(2)如孙伟:《闽浙赣苏区地雷战的开展与推广》,《苏区研究》2019年第6期;万立明:《闽浙赣苏区科技事业的开创探析》,《苏区研究》2019年第3期;罗时平:《地雷战首创于闽浙赣苏区》,《福建党史月刊》1990年第9期;汤勤福:《关于赣东北兵工厂的几个问题》,《上饶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4期等。。鉴于此,本文拟将赣东北苏区的群众武装作为研究主题,借助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析其建设、探其分类的同时考察其如何实现武器补给,亦可借此洞悉赣东北苏区的正规军和非正规军的关系、苏区武装斗争的宝贵经验等,从而更好地了解中共苏维埃革命。

一、群众武装的建设及其主要形式

群众武装并非中共独创,土地革命时期的国民党也在加紧运用这种形式,建立诸如“城市人民自卫队、县署人民自卫队、商民自卫队”(3)《鄱阳党团工作报告》(1927年11月),上饶市档案局编:《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江西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6—7页。“挨户团、靖卫团、保安队、豪绅地主民团”(4)《赣东北(苏维埃工作)报告》(1931年3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29页。等各种形式的武装作为正规军的辅助,控制辖区群众、压迫或策反苏区群众。有些反动武装通过发放带有号码的徽章对群众进行人身控制、逼迫群众带路搜山、“组织农民砍树队,妄图使红军失去掩护的条件”(5)《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1935年3月),方志敏著,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院、江西省方志敏研究会编:《方志敏全集》上,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2页。,还有些“压迫各村发起靖卫团,捉拿革命领袖”,甚至直接“放火抢东西、奸淫掳掠”(6)《弋阳、横峰工作报告》(1928年8月23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2、23、25页。,以致于中共在赣东北刚刚经营起来的革命组织相继坍塌。为此,中共不得不针锋相对,明确指出要“发动更广大的群众日常斗争”,“健全红军、游击队、赤卫队、少年先锋队的组织”(7)《中共江西省委给信江特委的指示信》(1927年11月3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页。,“挑选勇敢和进步的分子组织秘密群众的武装”(8)《江西省委致赣东北各县委信》(1928年3月27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6页。。

1929年初,原赣东北特委负责人王鸿业去信江西省委,称“浮梁边境地区的群众已组有赤卫队一中队,三十余人,特委目前计划在该处成立一支游击队,以待中共领导群众分土豪劣绅谷米之时,这些群众武装能够前往维护”。不过,此时浮梁的群众武装尚不成气候,除特委附近地区组织三十余人的赤卫队外,“其他处未形成组织”,即便是带有正规军色彩,实则还是属于群众武装的游击队。为此,王鸿业强烈要求“加强各县领导力量”,“迅速建立赤卫队组织并扩大”(9)《王鸿业关于赣东北特委组织状况的报告》(1929年1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9、31页。。王鸿业的报告很具有代表性,此一时期赣东北的群众武装尚在建设之中,而且因地而异、强弱不均。5月,江西省委下达指示给信江特委,要求“尽量发动苏维埃区域之周围的群众斗争,扩大游击战争”,“具体操作可以令红军先事游击,解决阻碍群众的豪绅和靖卫队,然后发动群众”,“应特别注意群众的军事训练和组织,以及武装的准备,反动派武力压迫时,即可一面以群众的武装,一面以红军的帮助”。(10)《中共江西省委给信江特委的指示信》(1929年5月9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35—36页。10月,信江特委在报告中说:“贵溪的地主靖卫队来进攻时,被红军十四条枪及成千群众击溃”,并进一步总结道“群众斗争以贵溪为热烈,参加的在数万且能与反动派做武装斗争”。此语印证了省委指示的可行,也说明此时信江特委所辖苏区的群众武装已经有一定的规模(11)到1930年7月,信江地区的赤卫队已经有五百十余个,一区一个,队长一人,政委一人,下设鸟枪队、排枪队、花枪队、侦察队、少先队、救护队等,队员共二十万左右,参见《信江特委代表关于信江党的组织并工作状况向中央的报告》(1930年7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80页。和战斗力。不过,当时信江群众武装有哪些,报告里没有提及。只是在报告的最后,信江特委请求省委详细指示“赤卫队和少先队的计划究竟怎样”(12)《江西信江特委报告》(1929年10月17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42页。,也就是说,此时的信江特委对群众武装的具体任务分配尚待进一步认知。

1930年6月,中共中央要求信江特委与原赣东北特委合并成立新的赣东北特委。此时中共内部正值立三路线统治时期,受其影响,中共中央要求赣东北苏区“猛烈地扩大红军,将大量的赤卫队正式编为红军”、“组织游击队,发动游击战争”,同时要求“少年先锋队不应当附属于赤卫队之下,应建立其独立的组织系统,凡12岁至18岁均可加入少先队”(13)《中共中央关于信江特委与赣东北特委合并及工作问题的指示》(1930年6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62、64页。。10月中共中央再次指示赣东北特委并红军前委:“要集中红军,坚决向外发展,向着交通要道中心城市发展”,同时要大力开展“在环绕苏维埃区域的敌人统治区域的农民游击战争”(14)《中央给赣东北特委并红军前委的指示信》(1930年10月28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89页。。然而立三路线指导下的群众武装徒有名头,实则没有自主权,其目的是要“将所有武装都集中到红军中去”,配合红军攻打大城市。如此一来,游击队的战斗力大大削弱,也于无形中取消了赤卫队,“少队的名义虽未取消,实际上都已调去做补充队、野战队、守备队的队员去了”(15)《赣东北特委决议案》(1931年3月15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36页。。结果,当反动派组织守望队、挨户团侵扰后方时,“红军的扩大就成了无后方的无基础的向前冒进,红军一走,白军一来,整个区域大部分都丧失了”(16)《中央给赣东北特委的信》(1931年2月19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22页。。

1931年初中共中央逐渐肃清立三路线,开始执行以王明所代表的国际路线。赣东北特委也随之召开了一系列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类群众武装的性质、独立建制和任务,以确保在没有正规军的保护下,地方群众仍然可以自卫。像游击队,其任务是“启发和领导群众斗争,捕杀豪绅反动,保障和深入土地革命,巩固扩大苏区,截击敌人,断绝敌人交通给养……帮助红军作战”。不过,此处需要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上述游击队并非全都是群众游击队。游击队有群众游击队和红军游击队(有些也是红军的地方武装)的区分。在新赣东北特委成立之前,苏区辖地就一直活跃着红军游击队,如原赣东北特委辖区的铅山游击队,再如由原赣东北特委直接指挥的鄱阳游击队和都昌游击队,又如由陈耿任团长并长期开展游击战争的闽北红军独立团以及信江特委下辖的经常去周坊、贵溪游击的红军,甚至包括在立三路线时期因考虑具体情形而长期在都昌、湖口、鄱阳一带游击的由周建屏率领的红十军,实际上都可以称为红军游击队,只不过他们本质上都属于正规军,不属于群众武装。

1931年5月,关于群众游击队如何建立,赣东北特委提供了三种方式:一是“由正式部队分派去做游击工作,然后帮助各地游击队成立和作战”;二是“由各县挑选赤卫队中的勇敢健全分子集中而成立游击队,这是正式而脱离生产的队伍”;三是“由农民斗争中勇敢坚强分子集合而成”。(17)《关于军事工作》(1931年5月9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72—173页。其中,第一种方式被分派到地方的红军正式部队就是红军游击队(但他们可以帮助地方建立群众游击队),后两种是典型的群众游击队。尤其是最后一种,被称为农民游击队,后来愈发受到赣东北省委的重视,尤其是当国民党军队及地方反动武装以炮台围攻苏区的时候,农民游击队为赣东北苏区打破敌人围攻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些农民游击队“自备武装如梭镖、大刀、鸟枪等,必要时候也会由红军或苏维埃政府发给快枪,不脱离生产,但必须能够随时调动。在苏区边境及每个炮台的周围,专伺候炮台内的守兵及与炮台来往的人,等待他们出入时,便立即击毙之”(18)《中共赣东北省委关于游击工作的决议》(1931年11月18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70—271页。,他们和赤卫队一起成为威逼敌人炮台的重要群众武装力量。由此,可以发现,群众游击队和红军游击队不同,他们拥有自己的独立形态,有些脱离生产,有些不完全脱离生产,可以和正规军相互配合。

另外,赤卫队也是重要的群众武装,“由苏维埃政府之下的赤卫队总部直接指挥”,“以不脱离生产为原则”(19)《中共赣东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苏维埃工作决议案》(1931年9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23页。。其任务有三:巩固苏维埃政权;实行武装自卫镇压反动,加紧防守工作;帮助红军工作。一般而言,赤卫队的年龄构成要大于少先队,分为农民赤卫队和工人赤卫队两种形式。其中工人赤卫队也称“工人纠察队”。立三路线时期,工人赤卫队一度脱离生产,造成很多人因失业、生活无着而反对革命。立三路线结束后,赣东北苏区要求工人纠察队不必脱离生产,受工会直接指挥。但种种原因下,工人赤卫队在赣东北发展仍然有限,比农民赤卫队力量弱。赤卫队可以直接参加红军,也可以独立作战,到1932年底,赤卫队已逐渐成为“群众最主要的武装组织”(20)《中共闽浙赣省委关于赤卫队工作的决议》(1932年12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480页。,在配合正规军作战、围攻敌人炮台、收缴敌人武器、扩红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少先队也是群众武装之一,主要由青年群众构成,“年龄一般在十六岁到二十三岁左右”(21)《少先队组织和编制决议案》(1931年12月),张挚、张玉龙:《中央苏区教育史料汇编》下,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535页。。少先队平时参加训练、生产耕作,战时可以补充红军,甚至直接参战,是“青年群众带武装性质的组织”,“军事行动受赤卫队指挥”,其任务为“团结青年群众,推翻封建势力;领导青年群众,帮助红军参加革命斗争”(22)《关于群众工作》(1931年5月9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78—179页。,有时其下也会附有儿童团组织。总之,少先队是作为红军的后备军存在的群众武装,“它的组织是集中的、独立的,经常的军事指挥受赤卫队,参加军事行动时则受军委会指挥,不许富农子弟加入,身负肃清反动派、参加军事训练、参加红军、接受文化教育、参加各种农事竞赛如春耕开荒等工作任务”(23)《特区少先先锋队工作决议草案》(1931年5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86—189页。。至此,赣东北苏区群众武装三大核心组织游击队、赤卫队和少先队的性质、建制和任务明晰起来。

二、群众武装的武器补给

赣东北苏区在发动军事斗争、建立红军、发展群众武装的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其中首要难题便是武器的短缺。1928年8月,一份送至中共中央的来自弋阳、横峰的工作报告较早地指出,“我们武装能作战的只有五十余支,其余的都是破烂的,同时子弹没有接济,只有一种小小的游击,而不能解决一个地方”,同时强调弋横两县武装“子弹已空,务望从速设法救济,驳壳即速发来应用”(24)《弋阳、横峰工作报告》(1928年8月23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2—23页。。1929年10月,信江特委报告江西省委称:“我们仅有步枪二百支左右,驳壳五支,而区域连片的反动武装又多,他们用游击政策对付我们,我们尚疲于奔波,如大批白军来我们更难应付。”(25)《江西信江特委报告》(1929年10月17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45页。1930年9月,红十军军委成员之一胡廷铨给中央军委的信中强调,“十军的编制因兵械不足,只能编为3团,每团编成6连,每连人数80余名,枪支是63。另编1特务营,管理3连,1机枪连,机枪一挺,迫击炮1尊。如此编制,枪支还是不够,十九团是完全无枪。我到信江时红军枪支不满730,可用的只有400上下”。后来经过在都昌、湖口、鄱阳一带游击,“十军的兵力,现在可用的枪支有1500支以上,机枪4挺,可用自动枪2挺,可用迫击炮1尊,只有弹3枚,还是打小响的,可作战的士兵有一千五六百名”(26)《十军军委给中央军委的信》(1930年9月16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87页。。也就是说,人比枪多、枪比子弹多仍然是制约红军发展的重要因素。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剿灭敌人武装,尤其是剿灭那些战斗力较弱的反动群众武装如靖卫团等成为红军获取武器的主要方式。1930年4月,原赣东北特委所辖红军游击队即消灭了乐平县靖卫团,得枪共三百余支。7月,信江特委所辖红军去贵溪游击几次,缴获十八支枪,在乐平的秧坂,红军缴枪一百多支,群众缴枪三十余支。10月,中共中央明确要求刚刚成立不久的新赣东北特委:“关于红军武装问题,一定要以敌人作对象”,“肃清赤区内的一切反动势力,是执行苏区巩固发展武装的条件之一”(27)《中央给赣东北特委并红军前委的指示信》(1930年10月28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91页。。由此可见,抢夺敌人武装是红军获得武器补给的主要方式并受到中央的认可与鼓励。与此同时,通过策动反动武装哗变拖枪来投也是一种渠道,为此赣东北特委直接制定口号来宣传鼓动:“实行兵变拖枪去参加红军!拖枪来当红军,家属和老婆由苏维埃供养!”,同时“派已觉悟的俘虏去白军中当士兵进行兵运工作”(28)《关于军事工作》(1931年5月9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70、172页。,此外还要求“红军青年战斗员在战斗时做联欢工作,来宣传白军士兵使他拖枪过来”(29)《赣东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政治决议案》(1931年12月29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86页。。凡此种种举措都是为了策反敌军,补给武器。

红军通过上述几种方式获得武器后,可以将其中一部分发放给群众、壮大群众武装,而群众武装如果发展良好,也会反过来声援与协助红军的军事斗争。1931年3月《赣东北苏维埃工作报告》即要求“解除反动武装,武装工农”(30)《赣东北苏维埃工作报告》(1931年3月6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29页。,而且强调“工人纠察队在参加革命斗争需要枪支时,得向政府请求发给”(31)《关于群众工作》(1931年5月9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77页。,同时也号召群众游击队“袭击敌人后方,断绝敌人交通和归路,夺取敌人军需品”(32)《关于军事工作》(1931年5月9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73页。来获得补充。然而8月,作为王明国际路线在赣东北苏区的代表曾洪易去信中共中央,认为“游击人员和枪支的补充都还要依赖红军和军委,游击队自己不能很好的发展自己,这已成为目前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赤少队的组织没有详细统计,其最大缺点为军事训练太差,政治工作薄弱,不能很好地配合红军去作战”。(33)《曾洪易向中央的报告》(1931年8月14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98、201页。曾洪易的报告大有指责立三路线过失进而贯彻新路线之嫌,因此对赣东北苏区原有工作多有批评,但他所讲的赣东北群众武装尚需要发展却是事实。换句话说,立三路线要求将各类群众武装的武器集中到红军中去,让群众武装过于依赖红军,这种方法是有问题的,而曾洪易认为群众武装应该独立壮大发展,不应该过分依赖红军武器补给,确有其正确的地方。

9月,受国际路线指导的赣东北省委会议强调“苏维埃急须尽量恢复并扩充群众的武装,首先就要整顿和健全赤卫队、少先队的组织,并加强其武装,以增进其斗争力量”(34)《中共赣东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苏维埃工作决议案》(1931年9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23页。,“要广大的最大速度的建立真正能实际战争的赤卫队、少先队组织”、“要广泛的发展游击队尤其是广泛农民游击队的组织”(35)《中共赣东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案》(1931年9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27页。。10月,赣东北省委致信中共中央,对中央苏区缴获了十八万多枪表示高兴,同时要求“中央能派一小部分兵力(三千条,至少两千条)到赣东北来,帮助赣东北苏区的发展”,同时要求“中央尽量设法替我们购买子弹”,而且补充道“中央要提款,已付了三百两金子”。(36)《中共赣东北省委致中央的信》(1931年10月28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53—254页。由此不难发现,中央苏区的武器接应、购买武器(37)1929年江西省委就曾和信江特委讨论过购买武器事宜:“你处要买驳壳,此间有办法,不过一时要买大批是很困难,只好一枝二枝的购买,款子却是要早放在此地,不然有货的时候没有钱,何能不交臂失之。至于运货和交款的方法,要你们负责,最好要有同志的船,更为妥当”。1932年,当敌人加紧造炮台围攻赣东北苏区时,赣东北省委也曾和中央商讨过购买爆炸物事宜,“除了给你们的二十一条金子外,并另外付来金子四条,专门买爆炸物用,如不够,由我们以后照补——由你处交通来拿或由省委派交通来送”。参见《中共江西省委给信江特委的指示信》(1929年5月9日)、《赣东北关于军事报告》(1932年1月2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38、297页。也是赣东北苏区红军及群众武装发展的一个渠道,然而,外部武器支援或购买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武装的武器短缺问题,甚至赣东北苏区红军、中央苏区红军本身也缺少武器。为此,让群众自备武器、自制武器、建立兵工厂成为赣东北苏区发展红军及群众武装的又一重要途径,而这种自备武器、自制武器的要求伴随敌人用炮台等坚固工事围攻赣东北苏区变得日益强烈。

就在此时,“白军全体动员实行步步为营,一方面烧杀抢劫,破坏苏区经济,另一方面在得到相当进展时,修筑坚固工事如炮台以免红军之袭击,同时作进一步攻击之准备”。面对这样的情形,赣东北苏区愈发注意群众动员,要求“特别加紧农民的,尤其是炮台或城市周围的农民群众的武装组织——赤少队、游击队,同时加紧其军事训练”,力争群众武装配合红军一起消灭“一个或几个炮台”(38)《中共赣东北特委第三次常委会决议案》(1931年6月18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94—195页。。10月,赣东北省委制定防炮台和攻打炮台的计划,其中农民游击队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每一个炮台的周围,必须组织一队强有力的农民游击队,隐藏在敌人看不见的地方,专门伺候炮台内进出的人击毙之。农民游击队人数不必过多,每队可由十人至十五人。”(39)《中共赣东北省委关于防止敌人造炮台与打炮台的计划》(1931年10月18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62页。关于农民游击队的武器补给形式,11月赣东北省委强调:“农民游击队必须要有武装,如梭镖大刀鸟枪来火枪之类,快枪在必要的时候可发给。”(40)《中共赣东北省委关于游击工作的决议》(1931年11月18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71页。12月赣东北省委对群众武装的武器补给形式再做要求:“事先由群众自己置备武装,修正旧的武装,特别是赤卫队、少先队、农民游击队,每个队员必须要负责置备一件武装。十军缴到敌人武装,要以一部分武装群众,特别是农民游击队,必须要有新式枪支。”(41)《中共赣东北省委关于接受中央九月二十二日政治决议的决议》(1931年12月12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75页。

囿于现实条件,简单的武装如大刀、竹钉子、竹箭、鸟枪、石头炮等,群众可以自备,甚至自制,但是如新式枪支、火炮、杀伤力较大的地雷等估计群众就无法自备、自制(即便自制,也需要专业技术指导)了,而且一旦武器损坏如何修理也成为一个问题。由此,拥有自己的兵工厂就成为一种必然,以此来制造更多的武器供给红军和群众武装使用,力争实现武器自给,这种方法成为和抢夺敌人武装并列的重要武器补给形式。

1931年5月赣东北苏区在德兴县建立了洋源村兵工厂,其前身源自于1929年底创办于横峰密坑的枪械修理所和1930年初的横峰塘湾村兵工厂。兵工厂可以修理各种枪械,生产刺刀、子弹、枪支等,还可以生产迫击炮等正规武器,“基本上适应了红军和地方武装迅速扩大的需要,使他们有力地打击敌人,巩固和扩大苏区”(42)汤勤福:《关于赣东北兵工厂的几个问题》,《上饶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4期,第11页。。与洋源村兵工厂设立几乎同时,方志敏于1931年春在横峰密坑创办了一个地雷厂,并将其生产的地雷在反“围剿”战争中广泛使用。受其影响,赣东北苏区省委成立后特准设立了地雷部,各区县成立了地雷部、地雷队,使造雷和用雷走向专业化、正规化。兵工厂也全力开动,生产方便好用的地雷、挨丝炮等武器成为普遍趋势,一方面将其配备红军,另一方面用其发动群众武装斗争,“各级组织都充分配备”(43)《中共赣东北省委关于消灭进攻苏区的白军的布置》(1932年11月11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下,第412页。,“在敌人大举进攻的时候,发动群众到处用地雷、陷坑等阻滞敌人的前进”(44)聂洪钧:《关于闽浙赣红军和地方武装的几个问题》,方志敏、邵式平等:《回忆闽浙皖赣苏区》,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47页。,“把所有的要道掘起壕沟做起躲子放起丝炮、弩箭、炸弹等”(45)《春耕运动宣传大纲》(1932年2月28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304页。。而且还要教会群众如何使用这些武器,定期检阅、修理和整顿这些武器,告诉民众地雷埋在何处、怎样埋,如何利用其绝路、断桥,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研究各类武器,同时还要训练大批的可以制造这些武器的人才、安排专门管理这些武器的人员等等。到1932年赣东北派代表给中央作报告时,群众武装使用这些武器已经“非常普遍”,而且可以“完全打死敌人”,从而使得“反动武装不但见着红军就跑,就是遇着了农民游击队、赤卫队和少先队,也是吓得没命的,就是我们的儿童团,拿着儿童驳壳,都可以把他打走”(46)《赣东北来沪代表工作报告》(1932年11月20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下,第449页。。

虽然上述说法稍许夸张了些,但这些带有一定民间特色的武器在炸死炸伤敌人、阻滞敌人前进方面确实发挥了较大作用,国民党方面的报告即称:“农匪猖狂,到处土炮连天,匪化极深。”(47)《中共赣东北省委关于赤警师在河南行动的总结》,《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下,第377页。不仅如此,各种自制武器的使用也在动员群众参与、提高群众军事热情、解决红军及群众武装武器短缺、壮大我军战斗实力、提升群众武装地位等方面都扮演了重要角色,以至于中共中央号召各地苏维埃“学习赣东北苏区经验,充分使用挨丝炮并各种格式的地雷,以轰炸进攻的敌军”(48)梅黎明:《星火燎原:全国革命根据地概览》,中国发展出版社2014年版,第221页。。到1932年底,赣东北苏区在红军和群众武装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扩大,加上中央苏区红军的帮助,12月中共赣东北省委改为闽浙赣省委,随之闽浙赣苏维埃政府建立。

三、群众武装与武装群众的诸多问题

问题一:群众武装中工人和农民成分构成,孰强孰弱?暴露了什么问题?

由于马列主义给共产党定的阶级属性以及中共发展初期效法苏俄存在很严重的城市中心论、工人成分论等原因,工人理所当然成为赣东北的重点关注对象。事实也恰恰如此,从1927年到1929年,中共中央或江西省委下达给赣东北的很多指示都是要求建立“工农武装”“工农革命军”“工农赤卫队”(49)《关于群众工作》(1931年5月)、《中共赣东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职工运动决议案》(1931年9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77、209页。,而不是单纯的农民武装,工作重心也一度以工人相对密集的“景德镇为中心”(50)《中共江西省委给信江特委的指示信》、《江西省委致赣东北各县委信》、《中共给江西省委的指示信》,《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18、40页。。1930年在立三路线统治时期,这种指示更为明显:“东北特委的中心工作是景德镇、鸣山、湖口的工作,必须坚决在工人中发展党的组织与群众组织”,“加紧发展游击战争,武装景德镇的工人,建立两万到三万的红军,亦非难事”,“同时必须坚决建立赤色先锋队(工人纠察队)的组织,实行武装训练”。(51)《中共中央关于信江特委与赣东北特委合并及工作问题的指示》,《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60、63页。然而工人武装果真那么容易发展吗?1928年弋阳、横峰的一份工作报告即指出:“我们此地只有农民革命,而无工人组织”(52)《弋阳、横峰工作报告》(1928年8月23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4页。,而1929年原赣东北特委负责人之一的赵丕良进一步解释道:“景德镇党一般的同志,开会都难以请来,他们不高兴开会的原因,是说每次开会,都是一些原故事,丝毫没有趣味,并且耽误时期,不能作工,减少收入。”(53)《赵丕良给中共中央转江西省委的报告》(1929年12月28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50页。1930年12月,当面对立三路线要求大量建立武装工人纠察队时,方志敏即表示反对,认为“工人未有训练,不十分靠得住”(54)《赣东北特委给中央的报告》(1930年12月31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99页。,方志敏的分析可谓一针见血。1927到1930年间,中共历次城市武装暴动的失败造成地方政权系统已经退往以农村为主的根据地,大城市的产业工人虽然是中共仿照苏俄模式所热衷发展的理想目标,可是此时他们中的大部分已经在白色恐怖以及黄色工会等的威逼利诱下翻不起波澜(55)《中央给江西省委信》(1928年6月4日)、《中共赣东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职工运动决议案》(1931年9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1、210页。另见[美]裴宜理著,刘平译:《上海罢工:中国工人政治研究》,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115页。。甚至有些还因中共的某些过左措施而反苏维埃(56)《中共赣东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苏维埃工作决议案》(1931年9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19页。,以致于中共向大城市所投去的目光可能仅仅在县城或郊区才显得清晰。也就是说赣东北苏区要建立的工人武装即使和大革命时期中共掌握的上海工人纠察队理想一致,但“成分”(57)1931年2月中共中央即指出“红十军中工人成分太稀少,不仅指挥员政治委员如实,便是战斗员也如是”。5月一份统计表也显示,赣东北苏区产业工人干部中只有66名党员,手工业工人党员干部有1967人,而雇农、贫农、中农党员干部则占到了9664人,由此可以想见赣东北苏区群众武装中的工人、农民成分孰强孰弱,而且产业工人的缺乏也致使赣东北苏区工人武装的“工人”一词的含金量大打折扣,远非上海工人纠察队之成分构成。参见《中央给赣东北特委的信》(1931年2月19日)、《赣东北党的组织干部党员数量成分统计》(1931年5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26、156页。可能并不一致。而且即便是如同景德镇这样不算大的城市,赣东北苏区也曾几度易手,实际上,赣东北赤卫队中的工人成分始终弱于农民成分,由此说明了理想与现实的背离。

问题二:称其为群众武装,是否意味着它们是完全军事化的组织?有了武器就一定是“武装”吗?

1931年12月,赣东北苏区一份决议案指出:“少先队是领导一切青年群众参加一切革命斗争的组织,同时在军事上是半军事性的,又是学习一切文化教育性的组织,同时又是红军的后备军。以前把少队看为一个纯粹的军事组织,是非常错误的。”(58)《赣东北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政治决议案》(1931年12月),《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285、289页。以上材料说明赣东北苏区对群众武装有一个逐渐清醒的认识过程,这个过程伴随着这些组织内部军事性成分的变化,是全部搞军事,还是夹杂着文化、教育等其他内容。就拿少先队来说,它可以叫群众武装,但并不是完全的军事化组织,他还有很多其他的任务,既可以接受文化教育、政治教育,也可以进行宣传鼓动、文艺活动、读书看报等。赤卫队、游击队也是如此,只不过军事成分要比少先队多一些。而且这些群众武装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不完全脱离生产,如赤卫队以不脱离生产为原则,其中的工人纠察队也是大部分正常做工,农民游击队也是以“不能脱离生产,但能随时调动”为原则,少先队更是如此,这些青年群众在春耕时节大多“军事操练至早饭熟时,即回家吃早饭,吃了饭依旧去耕田,不妨碍耕作”(59)《春耕运动大纲》(1932年2月28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305页。。同时,不是说拥有武器就一定称得上武装,这其中贯穿着一个是否具备了战斗力的过程,只有武器而不具备消灭敌人或防御敌人的能力,难以称得上真正的武装,甚至可能成为正规军的负担。为此,赣东北苏区不断向群众推广游击战术、对群众进行军事训练和教育(60)1931年3月赣东北特委就曾派专门懂军事的人去教少先队等群众武装基本的武装常识,如放枪的姿势、瞄准的方法等。参见《赣东北特委关于少年先锋队组织法及其任务的通告》(1931年3月15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133页。,将军事演习、检阅和实战结合(61)《中共闽浙赣省委关于赤卫队工作的决议》(1932年12月29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下,第482页。,并利用红校、夜校、读报会、观看戏剧等文化措施提升群众军事素质(62)《赣东北省苏维埃报告——关于赣东北省苏文化方面情况》(1932年5月29日),《赣东北苏区档案史料汇编(1927—1935)》上,第333页。,由此将其变成真正的武装力量。在后来的围攻炮台中,赣东北苏区也专门派人教群众如何使用地雷和挨丝炮,如何断桥、绝路,袭击敌人后方,阻滞敌人交通等等,同时也辅之以各式各样的口号、标语来进行政治和军事的宣传、动员,培养各类武器研发和制造人才等措施,以此全面提高群众武装的战斗力。

问题三:如何看待群众武装的独立作用?它们和正规军究竟以何种关系存在?

对于这个问题,想必聂洪钧的话就可以阐释清楚:“为什么不更多集中地方武装到主力红军去呢?我们当时认为如果过分集中就会削弱地方武装,拿今天的话来讲,就不是两条腿走路。主力还可能被迫分散来对付周围驻扰之敌和在苏区内的敌人据点。所以过分集中地方武装不一定是好办法,不把地方游击队过分集中起来,也不一定就是保守。不过分并不等于不抽调地方武装到主力红军来壮大主力红军,而地方武装始终是红军主力扩大的源泉和主要后备力量。闽浙皖赣红军主力的扩大,一个是直接动员农民自卫军参加红军,另一个就是抽调可能抽调的部分地方武装补充主力。同时,群众在开始实往往愿意参加当地游击队。经过地方武装这么一段时间斗争生活的教育和锻炼,很多人不仅愿意,而且常常以能参加红军主力作战才觉过瘾。经过一段地方武装斗争,再抽调补充到主力红军里来,这对保持主力的战斗力也有很大意义。”(63)聂洪钧:《关于闽浙赣红军和地方武装的几个问题》,方志敏、邵式平等:《回忆闽浙皖赣苏区》,第347页。此话明确了群众武装的独立作用,也简洁明了地交代了群众武装和正规军的关系。

结语

张爱萍曾说:“在中国土地革命战争中,工农劳苦群众建立了自己的斗争形式——赤卫队、少先队、游击队等等”(64)爱萍:《苏区少年先锋队的性质与组织构造》,《少年先锋》第1期(1932年8月1日)。,赣东北苏区的群众武装印证了张爱萍所言。从1929年到1932年,赣东北苏区群众武装不断发展,以游击队、赤卫队、少先队为主要形式,除此之外配合着儿童团、模范团、作战队等其他衍生形式,在广泛动员群众打击敌人、巩固苏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赣东北苏区还针对自身武器缺乏的困境,通过抢夺敌人武器、建立兵工厂修理生产武器、购买武器、群众自备武器等各种途径,力争实现红军及群众武装的武器补给,这些做法在求得赣东北苏区生存以及策应中央苏区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启发意义。

只不过,鉴于整个苏区时期中共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都无法同国民党相比,再加上几次严重的“左”倾错误,红军最终撤离苏区。在中央红军长征前夕,闽浙赣苏区红军与群众武装承担了分散与牵制敌人兵力的重要作用,它幸存下来的武装力量也成为后来新四军的一部,而它积攒下来的群众武装斗争技巧也将继续发挥作用。到了抗日战争时期,动员民众武装起来,开展各类灵活的群众性游击战争(如地雷战、地道战、麻雀战等),参加各类配合正规军作战的群众性武装(如青抗先、农救会、民兵组织等,其中尤以民兵为最重要,1942年以后其地位和作用愈发突出,成为围困、拔除日伪军据点的重要群众武装)已在中共内部达成共识,届时,群众武装也将发挥比苏区时期更为巨大的作用。然而,苏维埃革命的武装斗争(尤其是民间抵抗)经验与实践却如同一颗种子早早的在苏区时代种下了,而且常常被提起(65)黄道炫:《苏维埃革命——抗战时期的回望》,《苏区研究》2020年第3期,第4页。,最终到抗日战争时期,这颗种子真正长成了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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