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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本买卖背后的亿元骗局

2021-11-24夏雨

检察风云 2021年18期
关键词:订金部手机货款

夏雨

倒卖手机的袁莱犯下诈骗罪(图/视觉中国)

做买卖当然是为了赚钱。然而,本文的主人公袁莱上演了一出“做亏本生意”的大戏——在网上倒卖手机的她为了积累客户资源,竟然不惜高价买进、低价卖出。在树立“诚信”的口碑后,她就干起了巨额诈骗的勾当。

树立“诚信”人设

1987年出生的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女子袁莱很喜欢网购。2016年9月的一天,她从微商苟自平处获悉,可以以低于官网价1000余元的价格买到某知名品牌的手机。于是,她一口气从苟自平处购买了十余部该型手机,每部加价150元迅速转手卖出,小赚了一笔。

尝到甜头的袁莱觉得,倒卖手机是个生财的好路子,于是继续在网上接受大量客户的订单,做起了手机销售商。一个月内,袁莱陆续收到客户按照上一次的价格预订60部手机的订单,订金达20余万元。但这时苟自平告诉她,该型手机已经涨价,虽然仍低于官网价,但高于袁莱接受订单的预订价。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此时袁莱只要把实情告诉客户们,把订金如数退还就行了。

但是,袁莱已经决定长期做倒卖手机的生意,她不甘心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客户资源就这样流失,竟然决定亏本做成这60部手机的生意。她以现价从苟自平处购买了60部该型手机,再以订单价完成收款、发货的流程。一番操作下来,拿到手机的客户当然都很满意,但袁莱白白损失了4.8万元。

当然,袁莱并不傻。她做亏本买卖是权宜之计。她认为,只要客户在,总有生意可做,亏掉的钱不愁今后赚不回来。

果然,袁莱的“诚信经营”在上游供货商苟自平和下游一众客户的心目中都为她加了分。袁莱的发小李晔事后证实:“当时袁莱称有渠道可以拿到低价名牌手机。我订购了20余部,并支付了订金。后来我听说这款手机已经全面涨价,于是没指望袁莱能够完成交易。但令我感到意外的是,袁莱最终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数量向我交付了手机。”

按照袁莱的想法,这次亏损只是暂时的,等到新款手机上市后,就能快速赚钱弥补损失。然而,苟自平的供货商——重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提出了“先付款再发货”的要求。对于袁莱来说,提前支付手机款成了一个大问题。为了能够大批量进货,袁莱只能寅吃卯粮,将新一批客户支付的订金作为货款支付给苟自平,拿到手机后向上一批客户发货。

从2016年10月到2017年5月,袁莱不断收取客户的订金,先后从苟自平处以及直接从某公司处订购某知名品牌手机超过10万部,再陆续向客户发货。在这个过程中,她有时“低买高卖”有利可图,有时“高买低卖”以便拉住客户。

渐渐地,袁莱越过了法律的红线。她开始以收取大量订金并延迟发货、只发部分订货的方式,增加手中的现金流。截至案发,袁莱发出9.8万多部手机,尚有已收订金或预付款的1万余部手机无货可发,给这些客户造成了损失。

于爽是本案中一个典型的受害者,从他的受骗经历可以看出袁莱实施诈骗的套路。

于爽原本不是袁莱的直接客户,而是其下家季荣全的客户。2016年底,久闻袁莱“大名”的于爽跳过季荣全,直接跟袁莱取得了联系,表示想进行手机交易。见于爽如此迷信“上游卖家”,袁莱决定狠狠骗他一笔。

2017年4月,袁莱安排一个叫宗伟的人冒充“上游供货商”与于爽联系。“既然是袁莱的上家,价格肯定更优惠。”不明就里的于爽遂多次向宗伟订购多达1400部手机,并提前预付了全部货款。但于爽最终只收到800部手机,另外600部手机,宗伟迟迟不发货。于爽预付的货款打了水漂。这些钱基本都进了袁莱的腰包。

货款、投资通吃 

袁莱除了与客户交易并收取货款外,还忽悠李晔等一众客户,以“投资分红”为诱饵骗取4000余万元“投资款”。

自2016年10月起,袁莱的发小李晔在袁莱处订购手机,成为她的一个客户。2016年11月,袁莱称有低价手机进货渠道,邀请李晔投资,共同维护、拓展渠道,并承诺返利。

前文提到,袁莱宁可亏本,也按约定的价格向李晔等客户交付了手机。这让李晔觉得,袁莱这个发小“绝对信得过”。袁莱提议合伙投资,李晔认为跟着“神通广大”的袁莱一起干,赚钱是板上钉钉的事,于是答应投资。

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李晔陆续向袁莱交付投资款480万元。然而令她始料不及的是,她的这些投资非但没有获得回报,甚至连本金也套了进去,最终只收回12万元,亏掉468万元。另外,李晔后期向袁莱订购的大批手机,一直没有收到货。

2017年5月23日,终于发现自己被骗的李晔选择报警。6月6日,公安机关对袁莱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同月15日,袁莱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次日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

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袁莱在取保候审期间,为了归还之前欠下的李晔等人的4000多万元欠款,再次采取“高买低卖”的方式从事手机、吹风机“预售”业务,骗取受害人杨建等人的货款。

在此期间,袁萊从一些个人和公司手中购进少量手机,从某知名品牌吹风机供应商处购进少量吹风机,然后以低于进货价的低价引诱被害人杨建等人下单,并预收货款,共计骗得1477.19万余元。

罪与非罪激辩

2019年3月8日,袁莱因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向公安机关投案,同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4月12日被取保候审,6月12日被逮捕。

2020年2月26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袁莱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7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袁莱隐瞒不能提供低价手机的真相,虚构有低价手机的事实,以低于进货价的价格收取被害人李晔等人的手机货款,并用后期收到的货款购买手机交付部分被害人。

同时,袁莱虚构有低价手机销售渠道的事实,以承诺向被害人支付分红为诱饵收取李晔等人的“投资款”。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期间,袁莱采取上述方式骗取李晔等多名被害人手机货款、投资款共计1亿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莱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袁莱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予以从轻处罚。

针对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袁莱及其辩护人提出,袁莱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期间,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经营,不构成诈骗罪。

经查,袁莱在明知不能购买到低价手机的情况下,隐瞒真相,虚构有低价手机货源的事实,持续性地进行预售。袁莱辩解,试图在新型手机上市后,通过高价销售赚取资金,再弥补客户的损失。但证人苟自平的证言和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证实,苟自平和某公司从未向袁莱许诺且无法保证提供大量新型手机,且新型手机能否以高于官网价的价格销售,具有不确定性。也就是說,该销售模式是无法持续的。

袁莱前期的亏损让利只是为吸引更多被害人预付货款,后期必然无法交货,导致被害人遭受损失。为了让骗局延续,袁莱还虚构有低价手机销售渠道的事实,骗取被害人“投资款”。

袁莱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骗取大量资金,且使用这些资金购买奢侈品,并用于个人消费,造成数额较大的资金不能归还,应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2021年5月2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袁莱诈骗案判决结果:被告人袁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责令被告人袁莱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袁莱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此案警示人们:在风云变幻的生意场,伪装出来的“诚信”经受不住考验。巧立“诚信”人设再实施诈骗,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为赚取钱财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制裁。

(文中除袁莱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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