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生活圈规划中的形态研究*—— 关于适老性生活圈、高步行友好性生活圈范围的讨论
2021-11-24吴夏安徐磊青WUXiaanXULeiqing
西部人居环境学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老年人
吴夏安 徐磊青 WU Xia’an, XU Leiqing
1 研究背景
我国学者肖作鹏等曾将生活圈解释为“居民以家为中心,开展包括购物、休闲、通勤(学)、社会交往和医疗等各种活动所形成的空间范围或行为空间”[1]。作为一种以人为本的规划方式,截至目前社区生活圈规划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实践(表1),以上海、济南、杭州为代表的许多城市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各自的社区生活圈建设目标,并陆续提出了具体的生活圈规划导则。但总的来说,各地对生活圈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尤其在对生活圈的形态,即生活圈的形状和范围的认识方面。

表1 生活圈理论在我国大陆的实践情况Tab.1 the practice of life circle in Chinese mainland
笔者曾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中15分钟生活圈的关键指标:大小、密度和人口的讨论》一文中通过建立生活圈指标模型的方式,针对生活圈的大小、密度等关键指标进行了研究,其中对生活圈的形态也略有提及。在该文的研究过程中主要存在两方面的缺憾:一、针对生活圈形状的描述不足,未对实践中的生活圈形状、生活圈的边界划定方式等内容深入进行展开论述;二、所提出的针对全人群的15分钟生活圈适宜步行距离800~1 100 m在适老性和步行友好方面略显不足,没有特别考虑深度老龄化形势下社区的步行性问题。该范围标准基于我国居民的综合平均步速进行推导,对各年龄段居民的步行能力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照应,具有较好的普适性,并有助于扩大生活圈的面积,提高生活圈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行效率和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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