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促进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发展的SWOT分析
2021-11-24郭丽华马蕴菲刘梦岩
全国流通经济 2021年25期
郭丽华 马蕴菲 王 勇 刘梦岩
(1.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0;2.河北省乐亭县林业局,河北 乐亭 063600)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其主要形式包括农业大户、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作为农业大省,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达到了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生产管理。但其自身生产经营风险系数大、缺乏有效担保抵押,加之处于金融末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等系列原因,难以获得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在当下仍无法得到满足,这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发展。
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使得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应运而生,给传统金融带来挑战的同时也给予资金需求者更广阔的融资渠道。互联网金融覆盖范围更广、门槛低,可以为更多的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农村偏远地区,实现了普惠式的金融理念;互联网金融具有较强的信息聚集能力,实现一条龙服务,其融资成本得到有效缩减。由此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可以弥补传统金融存在的不足之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针对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发展进行研究,可分析和梳理其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劣势和面临的困境,发现互联网金融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存在高度契合;为政府、金融机构和主体自身提出针对性建议,缓解现有的融资困境、提高农产品生产率水平,最终推动河北省农业发展进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