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与服务指导的关系
2021-11-24刘雯
商品与质量 2021年10期
刘雯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中心 四川成都 610000
煤矿出现安全事故的案例非常多,其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抵抗灾害的能力较弱,由此可见造成事故出现的原因是多个方面的,可以从自身煤炭的生产安全方面考虑,也可以从监管执法方面进行考虑,通过数据整理表明,二者的原因都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来[1]。有的煤矿生产过程中缺乏自我约束,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等,存在安全管理能多就躲的侥幸心理,与此同时,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不足也是其重要原因,如何更好的加强监管,加强有关部门的服务引作用是今后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下面将进行一一叙述。
1 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1 煤矿企业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足。对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排查不及时,从而造成了生产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出现,造成了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
二是对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认识不够,重理论,轻行动。只是将法律知识的运用停留在表面,未能够充分的落实到行动中,应用到煤炭的生产过程中,从而造成了很多煤炭生产的安全措施落实的不到位,从而酿成了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太过于轻视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2]。很多煤炭在生产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对安全教育的培训只是停留在内容表面,甚至有的煤炭生产厂家直接省略掉了安全培训这一重要环节,从而造成了员工的生产大意,认为在煤炭生产过程中是没有安全问题的,无须培训,造成了安全事故才悔之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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