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
2021-11-24杜合杰
法制博览 2021年12期
关键词:程序
杜合杰
(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江苏 苏州 215000)
传统的行政法在解决现代社会出现的新问题时会出现一定的滞后性,因此行政法通过逐步完善细化了更多法律法规,但是目前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还不够完善,许多法律基本原则的探讨依旧处在理论层面,导致行政法基本原则执行力度欠缺,难以结合实际情况对法律法规中的不合理之处予以整改。鉴于此,需要对行政法基本原则存在的不足进行反思,并对目前逐步完善的行政法基本原则进行分析,以便增强行政法执行力度。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行政法的核心部分就在于其基本原则,对行政法的法律法规条文的修订及补充具有重大指导意义[1]。由于行政法能够处理的事件有着极广的覆盖范围以及繁多的涉及内容,因此,行政法尚未设立专门、统一的施行法典,那么行政法基本原则同样独立于其他法律原则之外,仅仅适用于行政事件,只能在行政法范畴内生效[2]。行政法基本原则能作为其他法律法规的典范,其他法律法规均能对行政法基本原则予以借鉴。此外,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引导行政法确立及施行方面有着重要现实意义,并且能对部分行政主体的行为作出直接约束与处理。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反思
目前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实际上已有了巨大进步,但是从不同主体利益角度来审视,会发现实际使用中依旧存在诸多不足,导致其价值及功能无法最大化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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