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中应注意的要点问题研究
2021-11-24朱冈山
法制博览 2021年24期
关键词:法律
朱冈山
(张家口市公证处,河北 张家口 075000)
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为民众财富积累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也提升了人们对财产权的保护意识。尤其是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城市,房产成为人们生活中一项重要财产,也是个人财产的主要财产权利,社会各界对此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升,与房产相关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房产继承涉及的问题并不简单,容易引发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去世后,遗留下的房产,根据遗嘱继承或相关法律规定,由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的相关法律行为与法律事实,在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时,有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没有经过公证,或者在公证过程中存在漏洞,都会造成后续办理房产过户时遇到困难与阻碍,研究当前房产继承权公证过程中需要加以重视的问题,能够强化公民与公证人员的法律意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问题与冲突。
一、房产继承中见证与公正的区别
近年来选择以遗嘱的方式进行房产过户的案例持续上升,而律师是此过程的主要见证人。律师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只限于法律范围内的见证,仅可证明遗嘱建立行为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其只能代表律师并非国家。从法律角度分析来看,此种见证方式属于私证,这种见证方式与公正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二者相比具备公证文书方得到法律强制执行的支持[1]。
二、被继承人须具备房产的合法产权
在现实环境下,被继承人的房产是否属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也是一个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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